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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预后比争论不救人司机罪名更有用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王小杨 2019-07-21 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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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网友关注的某地两车追尾事故,经当地警方通报,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只报警而未救人的涉事司机,目前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我注意到,事件网传发酵后,阅读围观过亿,车祸事故后到底是应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肇事者究竟该当何罪等话题,成为网友争论不休的焦点。其实,上述争论问题,早有法律给出答案,如何适用法律也是司法部门职责,无用旁人越俎代庖劳空神。人死不能复生,一切争论都属事后补救,从惨烈事故中反思血的教训进而积极预后,也许比争论纠缠肇事司机罪名之类更有意义。

不妨回放事故现场:7月16日,某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后起火,小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视频显示,两车相撞后,铲车司机在路边打电话报警,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快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无论就敬畏生命意识观照,抑或就法律规定审视,车祸尤其是惨烈车祸发生后,到底是先救人还是先报警,都不是一道“两可”自选题。因为,生命高于一切乃普世人伦,现行法律亦明确规定先救人再报警。

事实上,法律不仅明确规定先救人再报警,而且指明先救人再报警可能造成现场破坏后的处置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本车祸后,铲车司机到底为何不移车救人?无非双因:若非复制目下多数人反应,铲车司机意欲保留现场原状,等待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情况;便疑似意图规避赔偿责任,放任人困车内而不施救援。前者虽无主观故意但涉嫌违法,后者若具主观故意则涉嫌犯罪。作如是观,我更倾向将两者悉归因不知法。因为,虽然现实中民事赔偿责任界定时,死亡往往确比高等伤残赔偿少;然涉刑事层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则非只赔不罪。也就是说,知法理性者是不屑为不敢为的。当然,本事故责任认定,肇事者该当何罪,最终还得有相关部门关门落闩。

值得注意的还有,车祸现场虽有旁观者呼请铲车司机先救人,但却无人断然指错警告:“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当然,警告不见得能将对方从执迷不悟中唤醒过来,但却可从一个侧面验证当事人的行为动机。由是,我更愿将现场呼促视为面对生命危险的道义反应,而非出于法律警醒的理性反应。换言之,目击者中不少人未必明晓交管法先救人再报警的明文规定。

毋庸讳言,时下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伤人事故后,究竟是先救人还是先报警,并没有多少司机能作出正确反应,铲机司机作派不过是众人反应缩影罢了。个案背后,暴露的是普及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识,与汽车社会急遽演进的“相对落差”,昭示的是交通普法及建构文明仍然任重道远。

车祸酿成无辜生命消逝,固然令人扼腕痛惜,但痛定思痛,国人恐怕更应触发悚然一惊的道义反应和守法文明的理性反应。车手们不妨扪心自问,自己真清楚并恪守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规定吗?相关方面更应反思,事关生命安全的法律规定普法到位了吗?无论如何,这起事故给众人都敲响了警钟。

刑罚目的是惩治犯罪,惩治犯罪的目的是藉以警示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本案中不救人司机最终无论涉何罪如何判,都不能让逝者生命复活;生者都能从血的教训中反思警醒,让类似悲剧不再上演,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由是,反思预后比争论不救人司机罪名更有用。

文/陈庆贵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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