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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以责任为导向焕发党组织“战斗力”

来源:红网 作者:陶玉 编辑:陈乘 2019-09-07 1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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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问责工作是党的一项建设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部署要求下,从严治党取得“突破式”进展,一大批“老虎”被打、“苍蝇”被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但一些地方及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腐败问题的产生与当地相关部门管党治党不严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干部信奉“多做”就是“多错”;宁愿“不做”也不愿“犯错”的行事风格,怕得罪人,甘当“老好人”、做“万金油”,“消极干事”,做“太平官”,一心只想明哲保身,对一些违法乱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问责、不愿问责;或是“灯笼心态”,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下属犯法与自己无关,甚至怕“惹火烧身”,发现问题置之不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党的问责工作履行得好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否充分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热衷当“太平官”,不仅会迟滞党风廉政建设的步伐,还会恶化当地的政治生态。这次修订的《条例》,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以责任为导向,是对问责成功经验的升华。我们要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

《条例》是发展党的事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创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长期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强化问责早已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

《条例》是激发责任和担当意识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当前,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最重大的历史使命。完成历史使命需要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问责条例》督促了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它的贯彻落实,必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条例》将实践创新成果规范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利于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我们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以责任为导向,换发党组织战斗力。

文/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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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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