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严管电动车,骑出美丽风景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全林 编辑:陈乘 2019-10-12 17:14:59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福州市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同时强调,查处生产经营目录外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强化对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监管。

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福州采取“减存量、控增量、严管理、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等综合措施,其用心良苦,亦不乏人性化。近年来,电动车数量激增,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递增,超速、闯红灯、占道抢道、酒驾等违法行为数不胜数,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又一大严峻考验。

其实,电动车为什么不安全,才是值得探究的问题。电动车新国标在2013年出台,限行车速26公里,车重不能大于55公斤(不含电池重量)。而实际上,电动车生产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喜欢快的心理,设计车速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左右,为了让车能够跑远,采用加大电池来助跑,有的充一次电可行驶60-80公里。不难看出,由电动车造成的交通危险,有管理不到位的因素在。电动车生产厂商随意突破国标,才是安全隐患的根源。《通告》强调,在生产、销售环节严加管理,是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电动车占道抢道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说到底其责并不在电动车,而在骑车的人,这仍然是一个交通管理问题。试想,汽车、自行车如果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也影响交通危及安全吗,难道都应该取缔?因此,对电动车一禁了之的简单做法,显然失于偏颇。

电动车治理重在抓源头。街上行驶的超标电动车,恐怕没有一辆是骑车人自己制造的,都是有厂家生产的。厂家不生产超标的电动车,市面上就不会出现超标的电动车。就近期看,超标电动车治本之法,不是靠强行淘汰,而是严格监管生产厂家。长远看,让市民放弃电动车,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才是关键。用发展的眼光看,电动车是脚踏自行车的替代品,优于脚踏自行车才备受青睐。如果有了更便捷的交通工具,人们自然会告别电动车。与其在电动车禁行上打转转,不如在开发替代产品上多下功夫。这样做才更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

电动车属于新型交通工具,使用的是清洁能源,与烧油烧气的动力车相比较,有其可取之处。当然,对这类交通工具的使用实行更精细的管理,十分必要。正如《通告》提出的,加强其户籍化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车辆核发牌照,定期进行年审,对不合格的车辆实行淘汰制度,并建立车辆档案,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使其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约束。只有完善电动车准驾制度、非机动车保险制度、连带责任制度和牌照户籍制度,才能真正将电动车纳入常态化管理轨道,进而改善无序行驶的现状。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全林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10/12/611855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