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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何以成了“娱乐新闻”?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田德政 2019-10-20 11:28: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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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福建莆田警方向媒体透露一起“捡尸”案。所谓“捡尸”是指喝醉的女孩意识不清,整个人烂醉如泥,如同一具尸体一样任人摆弄,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醉倒街头,然后被别有用心的人“捡”回家或宾馆,之后可能发生各种不好的事情。据悉,前不久,福建警方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遭遇“捡尸”了。民警根据女孩提供的信息,并通过监控排查发现,当晚女子刚一走出酒吧,就被一名红衣男子尾随了。民警很快将这名涉嫌强奸的男子抓获。(10月18日《海峡都市报》)

这本来是一则严肃的法治新闻,意在提醒年轻女子要加强自我保护,防止图谋不轨的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以及旨在正告那些“好色之徒”别存在侥幸心理,要敬畏法纪,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且按正常人的逻辑思维方式,看到这则新闻后,情绪分洪的排序当是:愤怒、谴责、同情、反思。

但遗憾的是,从相关新闻网民的跟帖留言来看,虽然不乏对施害“色狼”的谴责,对遭性侵害女子的同情,以及对警方的神速办案作风抱以掌声,但显然也有不少网民将这则法治新闻当成“性美谈”,其中有幸灾乐祸的,有责怪女子不洁身自好的,甚至也有不少网民对受害女子极尽调侃、嘲讽、挖苦之能事,俨然成了一场娱乐狂欢。

网上舆论当然不能代表现实民意。事实上,如果遭遇“捡尸”的是一些网民的妻子女儿亲戚朋友,他们还如此不理性吗?但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或说是现实生活的部分延伸。由此,将好端端的一则“法治新闻”演绎成一场令人作呕的“娱乐狂欢”,这背后所暴露出来的部分网民心态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缺乏同情心、不懂得换位思考,颇有猎奇和找刺激的癖好,固然是一些网民专事“娱乐狂欢”,而不惜向受害女子伤口撒盐的背后原因,但主要原因,恐怕则是一些网民不是文盲胜似文盲,以及不是法盲胜似法盲。因为真正的文盲连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个,枉论在网上评头论足?而真正的法盲,就像有一则民间笑话所讲的,当警察审问一名涉嫌强奸的农村青年:“你为何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妇女?”答曰:“她长得漂亮”。换言之,就是不学法、不懂法,在法律的领域里就像个瞎子,触犯法律条文,而他自己还一无所知,这才是真正的法盲。

而从这则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这名涉嫌强奸的现年23岁的年轻男子,之前不仅在2010年因盗窃、2019年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两次入狱,于不久前刚刚刑满释放,而且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在网络上购买了警服、军服,于2019年6月至今,在社会上寻找媒婆自称在部队服役后,分配到北京市某公安局当民警,曾在莆田某派出所任职过,可以入赘为由,骗取媒婆帮其寻找适婚的有钱女子,企图一劳永逸。可以说这是个不思改悔的累犯。对此,一些网民怎么视而不见呢?

看来,一些网民实在需要调整一下心态。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和法治素养,做个趣味高雅的人。唯如此,才不会追腥逐臭,不辨是非,不分美丑,以至于不会轻易加入令正直的人所不齿的娱乐狂欢。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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