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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商家活在“技术屏蔽”的阴霾之下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杰 编辑:田德政 2019-11-07 16: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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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5日在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1药网等20多家电商平台企业参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表示,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独家交易”是《电子商务法》明确禁止的行为,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11月5日 澎湃新闻)

与此同时,就有企业在现实中进行相应的积极践行,主动拿起法律武器去消解“二选一”所带来的伤害,向垄断说不,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匹马立高台,单枪挑乌云”,11月5日,格兰仕在官微用这样一句诗句宣布:已于2019年10月28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相关事宜提起诉讼,并于2019年11月4日得到受理。

事情起源于今年的618,因被要求在电商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格兰仕宣布在天猫的店铺遭遇技术屏蔽和限制流量。受此影响,格兰仕“618”在天猫上的六家核心店铺销售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下滑,其中格兰仕官方旗舰店销售额同比下滑了41.5%,格兰仕凡臣专卖店销售额同比下滑了89.06%。格兰仕称,此次事件致使格兰仕天猫相关店铺造成了20万台产品库存积压,蒙受了上亿元的损失。

面对二选一的行径,如果还在强调其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视为最朴素的商业规则,并贴上所谓的“良币驱逐劣币”标签,那试问,又对被强制“二选一”后的相关企业所遭受的巨大损失,怎么看?难道这也是合情合理的?没有遵守所谓的“二选一”规则,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戒?那又是谁给相关电商平台这样惩戒的权力呢?相关电商平台真的有资格挥舞着“二选一”的大棒,去强迫商家?显然,法律没有给其这样的资格。

不仅《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没有给,国家层面也在积极查处类似违法行径。比如,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再回到“二选一”行为的处事逻辑上,因为相关商家没有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事,就直接使用技术屏蔽和限制流量这类强制的手段,切断个性化推荐的导流功能,或者降低店铺的权重,使用户搜索不到店铺。以相关商家付出的巨大代价为砝码,逼迫其遵从“二选一”的强盗逻辑,这不是一家现代文明企业该有的样子。

如此行为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家私利,而无视其他商家的正当利益,更无视市场层面的秩序和规范。合作共赢的市场主流追求在哪里?难道除了“损人肥己”,现实中就没有其他的竞争逻辑了?显然不是的,我们要明确,公平合理的竞争才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而绝非是“二选一”这样的简单粗暴违法行径。

技术手段是用来造福人类、造福商家的,如今的现实状况确实,令大大小小商家,活在了技术屏蔽的阴霾之下。有商家曾受到这样的威胁:“两天内关闭在竞争平台的店,不然将采取措施”。在技术的打压下,月销千万级别的行业头部企业在网络世界消失了,进入了“至暗时刻”,这伤害的不只是一家企业,而是成千上万的普通员工及其家庭。还有普通商家直言,商家甚至没法取证因为整个平台都是他们的数据也是他们的这也是为何普通消费者没法很直观地感受电商潜规则的原因。

商家的不易是事实,市场的混乱也是事实,技术也违背了道德初心,成为某些企业牟利作恶的有力手段这也是事实。希望这样的事实能够消失,希望不要让商家活在“技术屏蔽”的阴霾之下,而是都能共享技术的现实红利,希望一个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能够呈现,希望每一个商家都能更有力的捍卫自身正当权益,而非在法律面前,在二选一面前,束手无策。而这些,还需要相关执法部门的进一步发力和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孙雨杰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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