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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副主席获50万征文奖无可厚非

来源:红网 作者:余人月 编辑:田德政 2019-11-13 17: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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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岳阳临湘市举行的“我与十三村的故事”征文比赛上,作家马笑泉的《十三村记》摘得特等奖,捧走50万元奖金。对此,有人点赞,也有人质疑,认为该文不值50万元,有语法、标点等硬伤。(11月12日 红星新闻)

说白了,征文获奖引起争议,无非两点,一是奖金数额巨大,二是作者身份较高,让人感到二者难以画上等号。堂堂作家、身兼湖南省作协副主席之职,作品有可商榷之处,还拿这么一大笔酬劳,似乎说不过去。如果奖金只有五千块,外界就不会有什么反响。如果获奖者是一位普通作者,诸如农民工、保安、宿管阿姨之类,可能会是另一种轰动,要传为佳话,成为励志的榜样。

撇开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要求,单看这征文获奖本身,只要是程序公,其实也无容置喙。“我与十三村的故事”由湖南省十三村食品公司主办,系企业文化的建设范畴,从2008年就开始征文,为吸引人气,奖金一年比一年高,前年1万多,去年5万,今年攀升到50万,投稿由最初的二百多篇增加到2300篇之多。可以看出,奖金对征文活动的刺激是成比例的。平心而论,企业征文的反响度与企业本身的知名度有关,如果企业不是特别有名,征文奖金又不高,是很难获得知名作家参与应征的。作家通常比较爱惜羽毛,并不热衷于酬庸性的写作。十三村公司将征文奖金大幅提高,就是为了重金之下有更多的参与者,把企业文化宣传好,这个初衷不难理解。

从评选上看,由于很多投稿人是本地作家,为了避嫌,都没有在长沙请评委,层层审核后,文章密封后匿名送到北京,让评委来评选。只要评选过程公正,最后不论是谁获奖,都无可厚非。至于网友说,一篇散文1936字,50万元,每字258元……这真不是重点,这种征文如同企业征集广告语、宣传语、设计方案之类,并不是以字的含金量来论值不值,如果认为应征的作品符合企业需要,符合活动要求,就要履行约定。

应征作品的价值,也就无关文学上的内涵,而是带有商业属性,值不值得看社会效果,有没有提高美誉度与知名度。如果企业认为值,就花的不冤,哪怕愿意出500万也可以。对获奖者来说,付出了劳动,获得了报酬,按章纳税就够了,作品自可任人评说。当然,企业如果花了钱没有达到好的推广效果,也算是买教训,与作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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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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