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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通道纳入法律保护”是对候鸟的最好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叶金福 编辑:张瑜 2019-11-20 2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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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国家林草局确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于上月新设鸟类保护管理处,进一步加大鸟类保护监管职责,强化鸟类资源保护。当前,我国鸟类保护面临哪些困难?针对秋冬季候鸟迁徙采取了怎样的保护措施?未来鸟类保护工作有何重点?新颁布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首次将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将候鸟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和迁徙通道作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之一。(11月19日《新京报》)

眼下,正是候鸟南飞的季节,每天有大量的候鸟从北方飞往南方。一些不法之徒往往在这个时候对过往的候鸟痛下毒手,滥捕滥杀、买卖野生鸟类现象时有发生,许多过往候鸟不得不“提心吊胆”地从我们的头顶飞过。

众所周知,爱鸟不仅是保护鸟类,也是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然而,一些不法之徒的残忍和贪婪,使得众多候鸟穿越饥寒、寻找温暖的迁徙路竟成了不归路。

事实证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其实,大量捕杀候鸟现象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驱动。一些职业的候鸟“杀手”无视法律,皆因非法获利丰厚,且容易逃脱法律制裁。加之,候鸟迁徙路线往往处于深山老林,地广人稀,导致监管、执法存在困难,这也无形中使得捕杀候鸟之风难以得到遏止。

此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首次将候鸟栖息地和迁徙通道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的做法,无疑是对候鸟迁徙路上安全的最好保护。这不但让恶意捕杀候鸟的人有了法律层面上的约束,而且也让那些捕杀候鸟的人知晓滥杀滥捕候鸟是一种违法行为。

但笔者以为,要把牢构筑候鸟保护网,一方面需要加大处罚力度,要依法打击捕杀、出售、收购、运输、交易候鸟行为,应当让候鸟“杀手”付出沉重的代价,使之不敢铤而走险;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公民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树立候鸟保护意识,要自觉抵制“食鸟诱惑”,不捕杀、不食用、不买卖候鸟,并积极善待、救助遇困候鸟。同时,一旦发现不法之徒滥捕滥杀候鸟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保护一只候鸟做起,让候鸟的迁徙路“一路平安”,安全地从我们的头顶“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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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金福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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