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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孝心金”,如此借花献佛不合法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2019-11-22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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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一家科技公司为督促员工尽孝设立“孝心基金”,每月“代扣”员工工资200元。基金的60%将在每个季度员工父母生日会、重阳节、春节分三笔打入员工父母账户;40%将用于员工父母的生病、过世慰问金。近日在采访中,该公司部分员工向记者表达了对这项“福利”的不适。(11月21日《工人日报》)

为了弘扬孝道精神,督促员工孝敬父母,沈阳市这家公司设立“孝心基金”,其良好初衷不容置疑。然而,“孝心基金”并非公司额外为员工掏钱设立,而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200元。如此借花献佛的做法,显然不是员工的自愿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与我国有关劳动法规相违背,侵犯了员工自由支配工资的合法权益。企业这种代扣“孝心金”的内部规定,是一种伪福利,还是不要推行为好。

尽孝是子女的本分,公司管起员工尽孝之事,似乎有点多管闲事。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视员工的孝道,设立“孝心基金”无可厚非,如果企业在员工工资之外,另外掏钱为员工存入“孝心基金”账户,不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其父母逢年过节、过生日还能收到一份惊喜,相信广大员工肯定会举双手赞成。企业如果这样做,才是一份真正的孝心福利待遇,不仅能让员工感到企业温暖,对企业有强烈的归属感,也让其父母感到暖暖的孝心,可谓皆大欢喜。

但是,沈阳市这家公司的做法,却是借花献佛,既想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体现孝道,又不想出一分钱。如此“羊毛出在羊身上”,员工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当然会对这项“福利”感到不适。而类似做法不止是这一家公司,各地也有企业有过类似“代扣”现象,如广东佛山一家企业设立“慈孝基金”,扣除100元到300元员工工资,公司再给予等额补贴一起发到员工父母账户;山东潍坊市一企业开设“孝心基金”,每名员工拿出100元,企业等额补贴每年以现金形式发到员工父母手中等。上述“代扣”做法,企业可以借此大力宣传,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但是以侵犯员工利益为代价,这种捆绑推行方式,不一定是员工的自愿,员工有抵触心理不可避免。

我国《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因此,企业代扣“孝心金”等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规,是侵犯员工利益的不合法行为。这种伪福利员工不认可,应当予以纠正。

其实,给钱并不是最好的尽孝方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如今绝大多数父母已经衣食不愁,他们最期待的是子女的陪伴。如果企业真心实意为员工谋福利、尽孝道,不如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认真落实员工年休假、探亲假、陪护假等带薪休假制度,让员工有时间陪伴自己的父母,他们才会怀着一颗感恩之心,踏踏实实做好工作来回报企业。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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