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四川乐山市民杜鹏应聘保安工作,前往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发现在广安华蓥有7年前的“犯罪记录”。经辖区派出所和华蓥警方联系,对方承认该信息有误,表示将撤销错误的“犯罪记录”,但近两个月未果。期间,杜鹏两次求职受阻,家庭陷入困境,处于极度焦虑中,准备前往广安交涉前一天,43岁的他突然离开人世。(12月2日人民网)
据了解,所谓的“犯罪记录”发生在广安华蓥,记录显示,2012年杜鹏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办理了取保候审。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去过400公里外的广安华蓥,面对从天而降的“犯罪记录”,开始十分愤怒,三番五次交涉未果,继而沉默寡言,精神恍惚。
杜鹏之死与“被犯罪”有无关联,暂且不论。但涉事公安机关发现后,没有及时纠正,近两个月拖而不决,则是不争事实。“犯罪记录”的录入或撤销,对公安机关而言,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对于被错录“犯罪记录”的具体公民来说,则意味着背上“精神枷锁”,或带来生活不便,或失去就业机会,或致家庭困顿。这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纠错,显得尤为重要,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像杜鹏这样“被犯罪”并非个案。从媒体报道看,还有“被吸毒”“被通缉”“被老板”“被购房”“被诉讼”等,大部分是由政府部门工作差错酿成,当事市民因此“跑断腿”,工作、生活受备受折腾。许多时候,引发舆论关注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问题才迎刃而解。
近年来,各地致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简化办事流程,让市民“最多跑一次”,成为办事“标配”。遗憾的是,“最多跑一次”只适用办理常规事项,像纠正“被XX”之类的事项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纠错流程不畅,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时有发生。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为市民纠错开设“绿色通道”,将其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有错必纠,纠错立改。这是回应民意需要,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应有之义。
来源:红网
作者:徐林生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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