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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撸”电商的“吃货”群与蛀虫无异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田德政 2019-12-04 15: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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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称为职业“吃货”的群体,活跃在“撸口子”界。他们的特点是,在收到商家寄出的货物后,申请“仅退款”,以各种理由“威逼”商家退款,吃掉货物。如今,这种无门槛的撸界“新力量”,还发展出教授“吃货”方法以及售卖个人信息、制造假证的黑灰产业链。(12月4日 澎湃新闻)

利用规则便利,向卖家施压,进而谋求暴利。毫无疑问,职业“吃货”与“羊毛党”“职业打假人”同属一丘之貉。且前者造成的恶性影响相较于后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对此类破坏市场秩序的恶性敲诈行为,危害决不容低估,管理决不容延迟,惩治决不能姑息。

职业“吃货”在买货过程中“鸡蛋里挑骨头”“空手套白狼”,看上去“合规合理”,可本质上却是在败坏“公平交易”秩序,钻规则的空子,肆意撕开放大电商平台有利买家的规则,索取本该不属于他们的“货物”。

他们既利用规则,也破坏规则。“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职业“吃货”若长期得不到全面纠治,必会让电商卖家对买家的合理索赔产生过度警惕,进而逐渐失去对平台规定的信任和尊重。当缺乏“公平买卖”“依法交易”的环境,又何谈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

他们之所以成群结队,形成“撸口子”群组。原因恐怕在于,“单打独斗”已难以生存,“开门收徒”反而能化整为零规避违法风险,同时还能赚取高额的“培训费”。可恨的是,他们竟面向学生收徒,利用少数青年学子法律意识不强、自控能力不强的现状,引诱青年学子充当其“打手”。

很难想象,在尝到甜头后,会不会有部分学生越陷越深,甚至在同寝、同班、同校的青年人之间的“传授”违法行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学子是祖国的未来,面对荼毒年轻人的不法集团必须严加惩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打击网络欺诈行为和以‘打假’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而在市场监管总局9月推出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恶意投诉的受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然而,从规定措施的颁布、实施到完善,还有时间空白。面对迅速传播滋生的违法倾向,有关部门及电商平台还需要主动作为,综合利用各类技术优势,强化风险管理,切实保护广大电商卖家的利益。

卖家爱惜店铺信用,职业“吃货”以此肆意敲诈,实在缺德。而不珍惜他人信用,就该受到失信惩罚。对此,有关部门不妨加大惩戒力度,将“撸口子”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对于有明显敲诈勒索行为的电商买家,削减其信用分,限制其网购行为。倘若涉及学生群体,也有必要联系校方给予必要的管理及教育。

职业“吃货”之所以屡屡得手,直接原因在于卖家的维权周期往往比买家更长。站在卖家的角度,付费妥协比持续维权的成本更小。对此,还需要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规定。

鬼谷子曾言:“用赏贵信,用刑贵正。”电商投诉惩罚机制的建立,是为了维护公平交易的秩序,合理正当是规则运作的基础。面对滥用投诉权力的人,就必须给予必要的惩戒,否则规则的刚性也无法体现。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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