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与离职同事聊天被罚:公司之手是否伸得太长?

来源:红网 作者:马懿欣 编辑:王小杨 2019-12-14 20:46:57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山西运城某服装公司的小刘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却被告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当着人事部的面,把所有客户和同事的微信删除,一名同事与小刘交谈被公司发现后,遭罚款100元并通报,小刘认为公司此举冷漠且不近人情。当被问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公司人事回应称,这是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担心泄露公司机密和离职情绪的蔓延。(头条新闻)

随着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蓬勃发展,工作的时长和内容都被延长了,打破了生活和工作的界限,使得工作入侵人们的生活,属于自己的时间被无限占用。前有将微信步数纳为考核绩效标准,再有发朋友圈屏蔽同事罚款100元,后有如今的与离职同事聊天罚款100元,这些“奇葩”的公司规定未免有太多不合理之处,总的来说,是公司对员工个人生活的干涉,公司管理之“手”不应该伸的太长。

微信本来是个人的联络工具,属于私人生活领域,同事间的交谈内容,不一定完全涉及公司业务,要求离职员工删除所有同事微信,生硬的切断共同工作培养的感情,不允许再有个人联系,公司的确冷漠而不近人情。抛去感情原因从根本上说,公司并没有权力这么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应当限定在“劳动”范围之内,法律不可能也不应该赋予用人单位干涉劳动者私人生活的权利。

问及要求删除同事以及罚款的原因,公司回应是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这样的解释无异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很显然在这起事件中,员工并不了解公司有这样的规定,更别说经过讨论、平等协商确定了,试问什么样的公司规定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呢?再者说,公司的规定也适用于建立劳动合同期间,对于离职后的员工,公司岂能规定其个人行为呢?

而谈及担心泄露公司机密和离职情绪蔓延的原因更是无稽之谈,一家公司能否留得住人,是其本身积累的价值、信誉以及是否能让员工获得归属感和获得感所决定的,倘若公司在这方面有自信,又怎么会担心一个离职的员工使得离职情绪蔓延?罚款的方式亦是饮鸩止渴,对于公司的运作发展毫无益处可言,反而给人管理层裁决随意、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的感觉,更容易使得员工对公司产生不信任感,才会引起离职情绪的蔓延。

入侵员工的私人生活,私自制定不合理的公司规定,必定会导致员工的不满和公司名誉的下降;更多关注工作本身的事情、努力提高公司的绩效才是正确的经营之道,一家能够立足的公司要拥有包容的心态,企业经营时应该为长远的利益考虑。

文/马懿欣 (中国人民大学 )

来源:红网

作者:马懿欣

编辑:王小杨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12/14/634379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