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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狸视频造假,该道歉的不止何女士

来源:红网 作者:冯紫薇 编辑:张瑜 2019-12-19 2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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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18日,大兴安岭火狐狸视频传播者何女士公开道歉。至此,令人啼笑皆非的火狐狸乌龙事件落幕。

事件始于12月14日,何女士发布的大兴安岭火狐狸视频,经由各大媒体平台、网络大V的转发而网络上疯传,何女士声称自己和丈夫在大兴安岭雪地中拍摄到此火狐狸。16日,视频的原拍摄者李先生辟谣说,视频拍摄于11月的新疆喀纳斯,狐狸皮毛鲜红是因为经过团队后期调色处理。17日,当地林业局发文证实视频系转载,并找到何女士劝其道歉。

不禁要问,这一虚假视频为何会在网上疯传?首先,视频内容确实足够新奇,也满足了人们遇见祥物许愿祈福,进而转发分享的心理。然而,媒体的疏忽是视频疯传的重要原因。暂且不论何女士是出于虚荣心还是炫耀心而在朋友圈分享了这段视频,视频怎么就被当作新闻传播到了网络上呢?个人账号能掀起多大的波澜?倘若没有那些官号、大V不加核实、一味跟风,又怎么会有视频疯传的现象发生?

火狐狸视频大火的背后,是新闻媒体审核能力的缺失。媒体在报道所谓的大兴安岭火狐狸时,是否进行了双重权威信源的核实,是否亲自询问当事人,如果没有做好这些最基本的审核工作,又怎么能放心地将火狐狸作为新闻进行传播呢?在本次事件当中,某些新闻工作者在筛选、过滤信息的过程中出现了差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部分媒体对猎奇新闻趋之若鹜,忘了自己最该坚守的新闻真实原则,追求流量成了准则,抢占热点成为信条。火狐狸视频事件,再一次将新闻专业主义话题扔到我们面前。

何女士使用他人视频并私自篡改欺骗大众固然有错,但那些不加核实就加以转发的媒体大V们是错上加错。并且,传谣不辟谣,更是大错特错。多少媒体在转发了错误信息后,没有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没有发布辟谣内容。不论何时,新闻媒体工作都应该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我误导了大家,我错了,请大家原谅。”何女士道歉了,而那些转发了视频的新闻媒体呢?事实是,官号、大V们不仅也没有更正信息进行辟谣,也没有道歉。媒体掌握着话语权和传播权,将不实信息传递给公众却不加以更正,不为自己的错误道歉,长此以往,必亲尝失去公信力的恶果。

在这个短平快的时代里,做到“让新闻飞一会儿”难能可贵,希望传媒人能够扮演好把关人的角色,莫让虚假新闻满天飞。

文/冯紫薇(华中科技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冯紫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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