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通缉的涉案人员“易某某”同名同姓,广东深圳一男子称他多次被警方“误抓”,天门警方删除了相关信息后,他住酒店时,仍有警察来找他。(1月1日 澎湃新闻)
前段时间,友人向笔者感慨:“真庆幸自己与通缉犯不同名!”若是在互联网尚不普及的过去,因与案犯同名被警方误认,还情有可原。可进入了信息化时代,通缉信息记录由信息系统管理,警方调查应该更为精确和高效,怎能屡次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对此,必须深究背后的原因。
首先,“误抓”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我国有将近14亿人口,无辜群众与通缉犯同名同姓不算少见。众所周知,在酒店住宿,除了登记姓名,还会留下身份证号,并用人脸识别头像。如果警方仅仅凭借姓名相同,便上门走访,必定会给无辜群众的声誉、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法律尚且讲究“疑罪从无”,警方查人不该“错杀一百”。
其次,“误认”是人为问题还是系统问题?在公安局的证明文件中解释道,在侦办一起重大案件中将易某某误认为涉案人员。且问,公安局不是应当优先根据通缉犯的身份证号或者头像发布通缉信息的吗?易某某身在广州深圳,是怎么被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误认的?是人工调查失误还是系统识别的问题。无论如何,被误认的背后凸现管理问题。
最后,“影响难消除”是技术问题还是制度问题?目前深圳易先生的通缉信息记录已经从全国系统平台删除,但公安局表示,地方开发的系统可能没有及时更新,本地留存的记录需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才能删除。不可否认,各地警务系统型号不同,数据交互也有差异,可数据库同步不应该长期滞后,至少应该从网上统一解决,而不是需要从网下自己协调。公安局出现的问题,还得让无辜群众受累自清,为民服务的精神体现在哪?
与通缉犯同名被误人不是小事,该问题充分暴露出警方在信息化管理上的严重漏洞。问题若不从根子上及时解决,轻则让更多无辜群众误认被抓,重则给犯罪分子留下逃跑的空间,成为恶人攻击破坏信息系统的暗门。希望警察部门能及时推动相关信息系统的研发与更新,让数据技术同步,让系统错误再难出现,让无辜群众不必承受不白之冤。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