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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赔”彰显“得理饶人”美德

来源:红网 作者:孙越霄 编辑:张瑜 2020-05-03 2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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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17岁女孩骑车剐蹭轿车,车主却说不用赔”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4月16日晚,一位17岁的女孩在骑车给父亲购买药品途中,为躲闪飞驶的大型货车,不小心剐蹭了停放路边的一辆轿车。女孩主动报警。车主赶来后,女孩向他哭着道歉,连声说对不起,称攒够钱就赔偿。一位路人站出来解释了事情经过,还和交警一同对女孩进行安慰。小轿车的主人没让女孩赔偿,并提醒她注意安全。

整个事件中,路人的热心帮助,警察的耐心安慰,车主的大度体谅,共同展现出陌生人之间的和谐画卷,让人动容。尤其是车主,他虽心系爱车,却选择原谅女孩的过失,不要求赔偿,可谓“得理饶人”。

“得理饶人”的事,社会上并不鲜见,媒体常有披露。扬州一小区内,一位女子在倒车时,不小心剐蹭到了旁边的比亚迪,她急忙留下字条,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允诺赔偿维修费用。随后,小区物业协助两名业主,妥善处理了这件事情。事故双方也相互留了联系方式,一来二去,还成了朋友。

生活中,人与人相处,总有磕磕绊绊。其中当然有是有非,但不一定非得对别人的小过错不依不饶。退一步,未必损失多少,反而可能“海阔天空”。过于苛刻地对待他人,恰恰可能让自己失去更多。

“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宋代哲学家陆九渊说:“有而不居为谦,谦者不盈也,盈则其德丧矣。常执不盈之心,则德乃日积,故曰德之柄。”任何高尚的人,都是得理饶人的人,都能“敬以持己,谦以接人”。

当然,得理饶人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无原则地纵容他人的过错,会让社会失去正常的秩序,但适当的宽容可以让双方都获益。

美好社会是由每个人的善良共同构成的。多一份像“不用赔”车主一样的宽容,让“不用赔”的感动传递下去,有助于构建美美与共的良性社会关系。

来源:红网

作者:孙越霄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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