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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跑卡丁车”上路行驶,别拿生命当游戏

来源:红网 作者:刘紫鹏 编辑:陈乘 2020-05-23 17: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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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柳州。“驾卡丁车奔驰文昌桥”女车主现身,称因车体积小停放方便,一直开去健身。5月21日,交警扣车,将鉴定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再根据车辆性质做出处罚。(5月22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作为城市出行的一大便捷交通工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备受年轻人的喜爱。在广西柳州,一辆本该在游戏中出现的“跑跑卡丁车”奔驰上了公路,一路狂拽酷炫,吸睛无数,也受到了交警的关注。

驾驶卡丁车上路虽然有着便捷易停放的优点,却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淹没在飞驰的钢铁洪流中,不仅自己的安全难以保证,还成为了城市交通的又一大“马路杀手”。

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上路有明文规定:“机动车想要上路行驶必须到相关部门领取车牌,并且驾驶员要有驾驶证。”卡丁车为自行组装,不属于挂牌范围,所以是绝对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而且卡丁车“身材”瘦小,“个子”不高,容易进入机动车视角盲区,在马路上时隐时现,不仅将自己置于险地,还给周围的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所以市民应该尽量选择在公园、广场等封闭性环境及道路上使用,最好不要驶入公共道路,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作为代步工具,卡丁车等新型车引发的纠纷已经陆续出现。因为它们既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的定义中也没有被提及,因此将其归类于“玩具”或“运动器械”类别,和滑板、轮滑鞋类似,并不具备路权,不能上路行驶。在我国交通法规中,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卡丁车、平衡车等代步工具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发生事故后,赔偿责任和赔偿幅度难以准确界定。

从交通安全来说,还需众人拾柴、人人参与。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整个社会,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拿自己、拿他人的生命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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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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