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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属于两败俱伤”?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陈乘 2020-06-19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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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柳园街道那个党委委员涉嫌冒名顶替他人上中专的事件,又有了新进展。这一次,小火了一把的是顶替者的同事。

顶替者“王丽”单位的同事说:“这个事做得太绝了,之前怎么不能商量商量怎么做法,做得忒绝,这事属于两败俱伤(另一人声音:应该提前协商),不该弄这么绝,你把她抹(ma)下来你能上去喽不?能不?”

这里的“抹(ma)”是聊城方言,意思是拉下来、撤掉、撤职。

冒名顶替改写了别人一生的“王丽”,在单位的人缘应该还是不错的,工作应该也很受认可,否则也就不会在被“双开”之后,仍有同事,而且至少是两个同事,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甚至表达对举报者即被顶替者做事不够灵活的“愤慨之情”了。

人性是复杂的。生活中,她可能也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女儿、妻子、母亲;工作中,她可能也是一位认真负责的好职工、好领导。而且,这里的“可能”被替换成“一定”,很有可能也是成立的。但,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了吗?

如果真能立地成佛,死在屠刀之下的那个人怎么说?为了让你成佛,别人就必须“引颈受戮”?为了让你继续当你的佛,别人死得再冤也必须闭嘴?

照这逻辑,刑警队就都可以解散了,因为,人家杀完人、犯完罪后都已经跑掉了,甚至已经隐姓埋名一二十年了,你们怎么好意思继续对人家穷追不舍?做得也太绝了吧!

这样的逻辑当然是不成立的。因为,你今天所受到的惩罚,原因在于你当初把事情做得太绝,而不是别人把事情做得太绝。

从这两位同事的“愤慨”中,我们感受到了她们的友谊之“醇厚”,也感受到了这种逻辑在她们脑中扎根之深厚。但是,基本的良知还是要有的,基本的是非判断还是要清晰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明明错了却还振振有辞,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甚至不认为这“错”是“错”,那就是人性出现了问题。

这样的人,在为群众服务中能在多大程度上做到公平、公正,体现以人为本,就要打个问号了。如果不止一个人如此,那么,这个小圈子恐怕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不以作恶为耻,是非不分、善恶不明,这样的小圈子、小环境,让人愤恨。联想到当事人至少从去年开始就已在举报,顶替者却迟迟没有受到处理的事实,这样的圈子文化恐怕正是问题频发的根源与正义得不到伸张的关键所在。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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