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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发朋友圈,须在人性和制度间找到平衡点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陈乘 2020-07-04 14: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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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乐山市马边县有公职人员上班发朋友圈、点赞朋友圈,被该县纪委“书面诫勉”并被通报。通报称,马边县人大教工委吉寿坚桑等人于工作时间,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并有其他公职人员点赞、评论,违反了工作纪律,分别被书面诫勉。(7月3日 上游新闻)

据了解,在此之前,马边县委书记郭正强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马边县几位公职人员上班发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显然撞在了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枪口上。

从狠抓工作作风、严肃上班纪律的角度,马边县纪委对发朋友圈以及点赞、评论朋友圈的公职人员进行处理,确也正当。从处理的方式来看,似也合适。马边县纪委只对这几位公职人员给予“书面诫勉”,相对来说处理比较轻。所谓“诫勉”,只是一种告诫、勉励与提醒。究其实质,它只是一种教育方式,而不是处分手段。不过“书面诫勉”之后,还进行通报,闹得尽人皆知,面子上还挺让人挂不住的,这种处理,颇有几分“杀伤力”。

上班到底能不能发朋友圈呢?

从严格管理的角度,上班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自然也就不能发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但从人性的角度,则有些不近人情。同时,人们上班时到底有没有将全部时间与精力用在工作上,这事没有人能管得到,自然也就管不了。

上班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是理想化的要求。理想与现实是有差异的。人毕竟不是机器,只要通上电就可以满负荷运转。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人上班总有基于人性的需求。比如,需要上厕所;需要接无关的电话;需要处理个人紧急的事务;需要疲乏的时候活动活动筋骨;需要喝水;工作不忙的时候,打开电脑或手机,浏览一下新闻,了解一下国际国内大势;或者打开微信,看看工作群里有什么新任务,或者刷一下朋友圈,了解朋友们的最新动态。至于走神、开小差就更多了。这些情况,都与工作无关。但是否上班时干了这些事,就一定是“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遵规守纪意识淡薄”呢?

显然不一定。虽然干这些事,看起来与工作无关,但实际上又有关系。上班时间偶尔发发微信,发发朋友圈,就如同读书上课时偶尔开的小差。开小差走神,心理学家认为这是一种休息和放松,是有益的心理现象。有些工作的灵感,还需要“走神”帮忙。因此,偶尔让精力与精神游离于工作之外,可以让大脑得以缓冲与放松,这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能给繁琐沉闷的工作增添一丝乐趣。因此,上班发朋友圈之类,固然不应该,但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问题,非得严肃处理不可。当然,如果在朋友圈言辞出格,造成不良影响,自另当别论。

当然,也不是上班期间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事都须有个度。超出了“度”,就是问题了。因此,对于上班时间发朋友圈之类,必须在人性和制度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放任不做任何要求,肯定不行;一概不许,露头就打也不适当。有句古话叫过犹不及。管得太严太死,不够人性化,这样的执纪虽有力度,却因为缺乏温度,执纪效果肯定也会差强人意。

我们监督执纪问责,重在透过现象发现和解决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而不是重在发现与处理现象。现象多如牛毛,又千变万化,处理起来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力不从心。因此,当我们看到某些现象,不能就事论事,而是要通过表象看实质,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再对症下药,药到病除。比如,看到有人上班发朋友圈这个问题,就要追查分析,这是属于正常的分心现象,还是“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遵规守纪意识淡薄”的一种表征?如果属于前者,则要宽容。

有时候,从严打击某种现象之后,这些现象也许能得到遏制。但遏制只是表面上的,问题并非根本解决了。就拿上班发朋友圈来说,查处之后,可能大家不敢公然干这事了,但是不是问题就彻底杜绝了?就真的没有人上班时间发微信、刷朋友圈了?估计没有人会这么乐观地认为。因为,上班时有些分心的举动,虽然不合规,但合乎人性。合乎人性的东西,且无法监管的东西,无论怎么禁止,也是遏制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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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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