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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物业”是居民自治的有益探索

来源:红网 作者:宋鹏伟 编辑:陈乘 2020-07-13 2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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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五好”小区建设,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由合肥市三里庵街道绩溪路社区牵头,动员辖区居民成立物业公司,实现自己家园自己管理。(7月13日《市场星报》)

小区无物业,干脆就鼓励居民自己成立物业公司,不仅通过市场手段实现了自己管自己,而且是一条常态化、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长久以来,很多老旧小区存在脏乱差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有物业管理。如果说车辆乱停放、楼道灯不亮、乱搭盖严重还可以忍的话,那么化粪池常堵、垃圾堆成山、小偷频光顾、火灾隐患大等问题则直接影响居住质量和安全。通过社区组织协调,甚至是社区干部亲自展开大扫除,虽可解一时之困,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居民自建物业公司,就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首先,没有谁比小区居民们自己更清楚问题所在,也没有谁比他们更希望小区环境变好,这是天然的优势;其次,相比于不定期的义务劳动,公司化管理具有诸多优点,如付出与回报呈正比、老大难问题有专项资金解决、工作人员更有责任心等;最后,自建物业公司还可以解决小区的就业问题。事实上,这一点正契合了老旧小区的特点,如待业和低收入人群比例高、退休人员较多,能够在家门口就业,可谓一举两得。而且,在家门口干活,如果一味应付糊弄,舆论压力也不小。

进一步说,老旧小区也有自身优势,如入住率高,缴费密度大;公共面积小,所需的保洁和保安人员较少。只要社区进行有效帮扶,居民们自建物业公司先干起来的难度并不大。在体量庞大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面对无物业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居民自建物业公司无疑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既可以通过“群众入股、共享福利”从根本上理顺关系,也能够让具有双重身份的居民们更加主动地参与管理和服务,真正做到共同管理、全员监督,自己的家园自己爱。

当然,这并不能代替业主委员会的功能,唯有在业主们集体的参与和监督下,才能确保利益的一致性,保证业主权利落到实处。归根结底,要通过成立自治组织,确保业主们有权利、有动力管好自己的小区。当业主们看到自治的可能、尝到自治的甜头,甚至“小区给业主分红”这样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小区的综合环境必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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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鹏伟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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