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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死神辣条”彻底去见“死神”吧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陈乘 2020-07-15 21: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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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刘小雪因业绩不达标,被领导罚吃“死神辣条”后当场晕倒,并送医抢救,后被诊断为慢性非萎缩性胃窦炎。初步判断,可能是由于食用过于辛辣的食物刺激胃部导致。(7月14日 《新京报》)

“死神辣条”原本是热度颇高的网红产品。在短视频平台上,相关话题的总播放量高达1.5亿次。而在电商平台上,商家的月销量动辄以千计。此次“死神辣条”致人晕倒后,受到的关注更高了。

“死神辣条”的话题其实是没有多少讨论余地的。这样害人的产品不合法,也不合乎人道,应该像禁毒那样,坚决禁止生产销售与食用。

我们生产的物品,一般来说应该是合法的、人道的。所谓人道,简言之,就是以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尊重人的权利、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等为原则的人事或为人之道。一个物品如果以践踏人的尊严、伤害人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为目的,那这个物品就是不人道的。不人道的一般也不合法,这样的物品理所当然应该被严格禁止。所以专门用来伤人的东西,在民用市场一般是应该看不到的。如果看到了肯定是非法交易。所以,毒品、毒药、武器等,我们无法买到。买到了,也不能用。用了出了事,就会被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虽然很多物品也伤人,但伤人一般是因为其具有副作用,或者是被误用,或者是被人故意改变功用导致的。比如治病的药有副作用,比如漏电伤人,比如菜刀、老鼠药被犯罪分子拿来行凶作恶等。但是药物、电、菜刀、老鼠药,它们被生产出来,是为维护人的健康或者方便人的生活的,不是专门用来害人的。所以,即便是这些物品伤到了人,也不能说这些物品不人道。

但“死神辣条”不同。“死神辣条”包装上明确标注是“创意整蛊玩具”,同时又注明是“调味面制食品”,表明它生产出来的目的就是为整人、害人,所以它不人道。这样整人害人的产品肯定无法合法生产。记者调查发现,“死神辣条”存在产品定位不明、夸大宣传等问题,此外,部分在售的相关产品,其来路成谜。将不合法的、来路成谜的、害人的产品推向市场,更让“死神辣条”的非人道本质昭然若揭。“死神辣条”害人已经是不可抵赖的事实。成都女子被罚吃“死神辣条”而当场晕倒并导致胃炎就是例子。还有电商平台“死神辣条”产品的评论区,不少买家表示食用后胃部有不适感,还有导致口腔发麻,呕吐,或者被送进医院等反应,就更说明“死神辣条”伤人不是个案,而是较普遍存在的事实。

《刑法》中有“故意伤害罪”,规定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领导故意迫使员工食用专门整人害人的“死神辣条”,造成员工身心受到伤害。此事件中的领导与“死神辣条”生产销售方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应该有探讨的空间。

目前,辣条市场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学生和年轻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让“死神辣条”这样的非法、非人道的产品,伤害这些国家的未来,于心不忍啊。是该下大力气好好查处、整顿辣条市场了,需要深挖并斩断“死神辣条”生产、推广、销售利益链条,让“死神辣条”彻底去见“死神”,可不能再让这非人道的东西害人了。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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