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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小题大做”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张瑜 2020-08-03 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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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则新闻引发关注:一则是,玄武湖公园内一枝网红并蒂莲,吸引不少游客前来打卡。7月27日,有市民反映,这枝并蒂莲找不到了。原来,26日一男子跳入湖中将莲蓬摘走,很快,他被执法大队发现并带走处罚200元。另一件是,某地三天内10多人因遛狗不牵绳被罚款,有被罚者称“不习惯”。

在不少人眼里,摘一株并蒂莲蓬、遛狗不牵绳这档子烂事,国人司空见惯见怪不怪,庶几被认为可以放一马得过且过“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小事,对这些鸡毛蒜皮小事斤斤计较抓住不放,甚至动真格开出罚单,似乎委实有点不近人情“小题大做”。

其实不然,两件小事一点不小,每件都维系着文明大事。任性摘莲蓬也好,遛狗不牵绳亦罢,不仅性属违反公民道德行为,而且已然触犯相关公共管理法规;不仅理当给予道义谴责,而且必须依规处罚。反之,听之任之非但无助文明倡导和推进法治,而且借以反向纵容生成“破窗效应”,致使不文明行为治理沦为法不责众的“老大难”问题,进而陷入“屡治屡犯屡犯屡治”恶性循环怪圈困局。事实上,一些地方之所以多年来管不好“狗东西”等小事,归结共性成因,无非是因为日常地方法治走偏,或立法徒具“观赏性”,或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换言之,吃的正是没有“小题大做”的苦头。

老子《道德经》云:“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意思是说,天下所有的难事都是由简单的小事发展而来的,天下所有的大事都是从细微的小事做起来的。建构公民道德根基,锻造文明守法水准,皆须依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规范公民日常一言一行方面“小题大做”。唯如是,才能借以常态道德柔性倡导和法治强制规范,引导每个公民日常一言一行“小”文明,催生整个公民社会“大”文明。

不禁想起笔者两次“小题大做”经历,一次是在公园激愤举报有人偷钓正处哺育幼仔的亲鱼;另一次是在某地遇的哥抢单爽约愤而与相关方面理论。尽管我未有时间精力追问后续处理结果,但我想提醒相关方面的是,建构文明树立形象,就应该“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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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庆贵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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