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陈建新被“去职”,他引发的追问待解

来源:红网 作者:陆湘敏 编辑:张瑜 2020-08-13 21:53:29
时刻新闻
—分享—

日前,网上流传今年浙江高考评卷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及专家点评,引发网民热议。8月13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宣布,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但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陈建新违反评卷工作纪律,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8月13日 澎湃新闻)

“奇文”《生活在树上》引发的风波尚未过去,力排众议给其满分的陈建新又被卷入舆论旋涡。浙江省考试院迅速作出回应,无疑值得肯定。但此番处罚,针对的仅仅是陈建新“擅自”把作文试卷发给某刊物的行为。因此,从更广阔的意义上说,让陈建新被“去职”,告别“作文组长”,还只是“善后”的第一步。为推动高考评卷的程序和标准更加规范,由他引发的一些追问,仍待论证与解决。

一是,对关键岗位,是否需要推行建库、轮岗制度?从网上披露的情况看,陈建新担任“大组长”这个重要而敏感的岗位已长达21年。高考作文阅卷组的大组长,可谓身份特殊,特别是在评分出现争议时,又可谓一言九鼎。具有如此地位的人,自然应当怀有遵守保密规则、自避瓜田李下嫌疑的敬畏之心。但同时,为防止人性、人情带来的风险,建立可堪组长之任的专家库并实行轮替制度,或有必要。由一人长期稳坐“阅卷大组组长”宝座,可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这样的权威“钉子户”可以凭惯性,推动相关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又有可能依靠影响力,夹进与高考作文有关的“私货”。

二是,怎样防止评卷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此次风波来看,至少浙江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作为“把关者”,作文组长是否可以出版指导高考作文的书籍?应不应该设一个合理的“避嫌区间”,要求阅卷组长履职期间不应该出书,而在离开这个岗位后即便出书,也要在恪守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只做有原则、有底线的“得体探讨”?莫要忘记,高考优秀作文对高中写作教学具有“指挥棒”作用,应该广泛听取语文教育专家和一线语文老师的意见,惟其如此,公开发布的高考优秀作文才真正具有示范意义。否则,受制于个人偏好甚至私利,高考作文是很难走出“掉书袋”“无病呻吟”“晦涩取胜”等怪圈的。

三是,怎样有效阻断利益链?评卷甫一结束,陈建新就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而多年来,他又四处办讲座,在网上开办付费的高考作文辅导视频,出版高考辅导书籍。这些把高考作文做成生意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受利益驱动。若是无偿为提高高中生的高考作文水平而奉献“所思所得”,这样的出版书籍与开办讲座过程,倒也罢了,可网友揭示陈建新的“神操作”却呈现这样一种脉络:他一直在出版作文技巧类的书,《生活在树上》疑似“陈式作文法”的范文,其得了满分并在杂志上发表,又反过来促进陈建新著述的销售。鉴此,阻止围绕高考作文的权力变现,斩断高考作文阅卷专家与出版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就应该加快提上日程了。

作为现行制度框架下最为重要的一种考试,高考牵动千家万户的敏感神经。而高考作文,作为评分灵活度最高、主观性最强的项目,更是受到格外关注。既然分数仍是“考生的命根”,有关方面认真总结评卷环节的得失,积极推进相关制度、机制、程序、标准的完善透明,就势在必行。

来源:红网

作者:陆湘敏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08/13/811981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