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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三年之痛”并不残酷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化定兴 2020-08-23 1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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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化县开化法院的统计称,2019年度,该院受理离婚纠纷331件。这些离婚纠纷案件中,婚龄7-10年占比20.25%,“七年之痒”似乎确实有一定依据。但同时也发现,婚龄在5年以下的占了近50%,其中,婚龄3年以下的超过30%。“七年之痒”似乎已残酷地变为“三年之痛”。(8月23日 澎湃新闻网)

当然,受地域、时间、文化等不同条件的限制,开化法院的统计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推而广之到全国各地。可也不难发现,“三年之痛”的确现实存在于一些年轻家庭当中。古人说:“父之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大众的婚姻问题不是小问题。被缩短的离婚周期,需要用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

在开化法院的统计的数据中,73.4%的案件原告性别为女性。在所有离婚诉讼中,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率高达70%至80%。离婚主力军则是“80后”,占54.8%,“70后”占26.2%。仅从数据可以发现,婚姻对女性的束缚正在下降,年龄与婚龄难以制约中青年的婚姻,这在过去恐怕难以想象。

毕竟在不少长辈眼中,“结婚生子”即是“修成正果”,是人生大事,“分手离婚”简直难以置信。可实际上,较之过去,年轻人的精神世界十分宽广,婚姻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部分,事业、社交、个人爱好等等与婚姻几乎同等重要,且能补足婚姻的乐趣。“自己一个人挺好”进而成了不少人的共识,结婚后不如意,离婚也就正常了。

事实上,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与人之间的思想文化观念差距正逐渐变大,精神需求不断提升。对许多中青年男女来说,婚姻不是“搭伙过日子”,而是要有共同语言,找到“有趣的灵魂”。从某种程度上看,头几年的婚姻生活不过是谈恋爱的延续。

说到底,“三年之痛 ”并不残酷,社会需要改变传统的家庭观念,将“不适离婚”纳入家庭观念的范畴内。一个包容的家能接受“离婚复婚”,一个能和谐的家不会将“离婚”当成罪过。

从某种程度上看,从“七年之痒”到“五年之离”,再到“三年之痛 ”不过是现实社会中,生活观念冲击婚姻观念变化的一种联动反应。社会各界需要冷静、理性地接受持续改变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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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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