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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强扭的瓜不甜

来源:红网 作者: 郭元鹏 编辑:化定兴 2020-08-23 16:04: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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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校方终于同意了执行仲裁裁决,按程序办理我的离职,赔偿费用再另谈。”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说,自己从去年9月提出离职至今差不多一年,目前事情有了新进展。因为提出离职,贾某青被学校索赔42万元,并引发了一场赔偿官司。(8月23日 红星新闻)

8月21日,忻州师院人事处处长曹瑞东向贾某青委托代理人表示,学院于8月19日召开了院长办公会,决定执行“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仲裁裁决,按照程序来办理。至于赔偿费用方面,将通过学院发起的新仲裁来解决,校方会尽快把以上内容提到学院常委会上讨论通过。也就是说,学校虽然“有了松动”但是对于“索赔损失”依然是坚持的,只不过是“赔偿多少”需要进一步探讨。

贾某青在上岗前,是与学校签订了合同的。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间不能辞职”的条文,违反约定则需要赔偿学校损失。因为贾某青“违约在先”,学校提出了索赔42万诉求。学校的说法是这样的:包括读博期间学校为其支付的工资、生活补贴等共计13.0504万元,学校为培养贾某青进行了大量投入。而按照贾某青的说法,学校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共计18万,索赔42万元显然属于恶意。

完全从法理上来说,既然贾某青“违约在先”,学校要求赔偿损失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情理上来说,要求辞职教师赔偿42万元,显然不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学校“想留人”的问题。其实,学校留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培养一名好教师不容易,哪个学校不想多些好教师。说到底,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好教师。但是,我们也需要理智看待教师离职。或许依靠巨额索赔能够让打算离职的教师因为害怕而不再离职。问题是,即便不离职了,人在曹营心在汉还有多大意义。对于想离职的教师需要的是真情地挽留而不该是恐吓地强留。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通过“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纠纷,我们看到的是教师资源匮乏的真相。如今不少地方的师资力量都是匮乏的。笔者就知道一个基本的事实,眼下暑假已经结束了,而不少扩招了学生的小学和初中,至今教师都没有到岗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开始降低门槛了,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以参与教学。

这说明,我们需要解决教师匮乏的本质问题。一个方面要提高教师待遇,用制度留人;一个方面要让更多人愿意选择师范院校,用希望引人。总之,只有师资力量强大了,才能少些“教师离职被索赔42万”的强制留人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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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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