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深圳某小区业主肖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23日晚上在小区内外遛泰迪犬,当晚泰迪犬突然出现呕吐、抽搐的症状,后经宠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宠物医院病历显示泰迪犬的病情诊断为,“急性中毒,肝损伤,胰腺炎”。 截至8月25日晚,小区内共有10只狗出现类似中毒症状后死亡。深圳市公安局塘朗派出所已介入调查。(8月26日 澎湃新闻)
爱狗人士与对立人群的爱恨纠葛由来已久,此次毒狗事件更不是前所未有,本次“社区毒狗”一经发生,立刻成为社会热点,引起媒体关注,引发网友讨论。然而,我们发现网友评论内容,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对投毒者的谴责和控诉,另有很多网友纷纷评论“管不住狗乱吃,也就管不住狗乱咬”,“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养狗人要想获得社会尊重,请管好自家的狗”。暂且不提评论是对是错,向我们扑面而来的是,爱狗人士与对立人群的长期纷争。
前年发生的狗主人遛狗不牵绳,致13岁少年被德牧咬伤。不久前广东佛山一小女孩遛狗时,被狗挣脱狗绳后,狗绳拉倒路上老人,并致其死亡。此外,遛狗时粪便不及时清理致他人误踩,犬吠声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等不文明养犬问题更是屡见不鲜。针对这些危及自身安全或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社会中非养狗者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真可谓是深恶痛绝。
但这依然不能作为“社区毒狗”事件发生的借口,短短几天,已致十只宠物狗丧生,任何理由都不应该为此等毒狗行为辩解,以个人行为报复性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社区毒狗”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依法行政拘留,重则触犯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有人认为,社区毒狗倒逼文明养犬行为进步,我认为此观点可谓荒谬至极,文明养犬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规范又全面的文明养犬制度,严格又坚决的制度执行方式,通过严管重罚,把不文明养犬的成本和代价提升上来,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人形成心理震慑。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现场无执法管理人员,制止不及时等现实问题。我想可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机构的优势,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依法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从而赋予基层工作人员对不文明养犬的执法权力,通过织密执法管理人员网络,使不文明养犬行为无处藏身。
此外,养犬人士理应提高自身素质,文明养犬。养犬本是个人权利,他人无权干涉,但只要宠物狗走出家门,养犬就不在是个人事情,而应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狗主人要对宠物狗的行为进行监管,并对宠物狗引发的后果承担无限责任。
切记!你眼中肆意奔跑的爱犬,或许是他人眼中的恶犬。
来源:红网
作者:孟德利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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