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县侯岗乡塘西村一村民,用筛子盛着26万元的陪嫁现金。有网民将此举报到鄱阳县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地立刻调查,并发布通报称,晒出巨额陪嫁现金的行为违反了“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助长了人们炫富、攀比的拜金主义不良社会风气,并在全县造成了不良社会负面影响。(10月11日 澎湃新闻)
对当地的这个通报我是左想右想想不通。女儿出嫁,亮陪嫁的嫁妆是民间的婚俗。这可以说是古已有之。亮了26万元的现金,咋就违反了“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还有什么助长了炫富、拜金主义不良社会风气?假如,这位村民给女儿的陪嫁是一辆价值超过26万元的农用汽车,那又怎么说呢?现在给女儿陪嫁的还有房子什么的呢,那不更是犯了“弥天大罪”?
嫁女儿,娶媳妇,花多少钱,怎么花钱,如何操办婚礼等等,我始终以为,这是很私人的事。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不违反公共道德,公权就不应该介入。公权的行使是有边界的。它只能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地方。否则,就是乱用。譬如这亮26万元陪嫁的事吧,公权实在没有介入的必要。人家这26万元钱既不是偷来的又不是抢来的,也不是坑蒙来的,送给女儿有什么不对?公权有什么理由来管?要我说,一个村民能拿26万元给女儿做陪嫁,是村民生活富起来了的表现呢。如果在连饭都吃不饱的岁月里,那村民能有这样的魄力和实力吗?退一步说,就是这26万元全都是借来的,或远远超过了其经济实力,那又与公权何干?难道借钱办婚事,损害了他人利益,对社会风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说句老实话,反对婚丧嫁娶的攀比和讲排场之风,一直在坚持,但是效果如何呢?大家心里都清楚。为什么做出了婚宴只能摆多少桌、一桌酒席只能多少钱的详尽规定,但攀比之风、讲排场之风,依然存在,且日甚一日地旺?我们应该好好地想一想这个问题。
婚丧嫁娶的习俗来自民间,且在民间有着深厚的基础。因此,婚丧嫁娶中攀比、排场的风气,企图靠行政权力就能刹住,这是不切实际的。形成“婚事新办”的社会公序良俗在民间。公权部门只能是倡导和引导,而不是强力干预。
来源:红网
作者:匡生元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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