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近期发出一份关于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检察建议,推动了当地10余个相关部门落实文身行业规范管理,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原来,该院在对近期开展帮扶教育的39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28人有文身,第一次文身的平均年龄为16岁,有3人在13岁时就开始文身,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不容忽视。(10月15日 澎湃新闻网)
文身是人体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特别是在西方一些国家,文身反倒是美的象征。但是,在我们国家,有多少人把它当成艺术来看待呢?很多人文身,是想借其壮胆,狐假虎威。
政府不必过多地干涉民众的文身自由,可是,从保护未成年人孩子的角度出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文身行业管理规范,毕竟,未成年人文身,弊大于利。首先,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文身,其实是对文身源头文化的误解。他们盲目崇拜有文身的不良少年,这需要纠正。
其次,皮肤是人体第一道天然的防护屏障,不宜轻易地刺破。未成年人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差,没有成年人的甄别能力,遇到不规范、不卫生的文身操作,容易诱发皮肤病或传染性疾病;而且,祛除文身的过程,也并非毫无风险。
最后,一些职业对文身有特殊要求,比如教师、军人等。未成年人在外界因素的蛊惑下文身,如果一旦无法清除,那么,将面临职业禁入的尴尬。
所以,我们虽然不限制成年人的文身自由,但对于未成年人文身,有必要采取限制措施,就像管理未成年人吸烟、喝酒那样,也要管理未成年人文身。
该如何约束乃至杜绝未成年人文身呢?难道仅仅是在中小学校园对孩子们宣传?若仅仅如此,那就如同隔靴搔痒,起不到良好的效果。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对文身行业进行规范,并且严厉惩戒那些违规的文身机构。这样,才是釜底抽薪。
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全国性的法规,但嵊州市检察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联合十多个部门,制定了文身行业管理规范,禁止文身机构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一旦发现,就严肃处理,这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更多的地方职能部门能加入此行列,让文身远离未成年孩子。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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