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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燕窝事件爆料者遭网暴,法律当秀出肌肉和牙齿

来源:红网 作者:米效国 编辑:张瑜 2020-12-11 20:10:5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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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快手一哥”之称的直播带货主播辛巴(实名辛有志)被指售卖的燕窝实为糖水一事备受关注,辛有志团队承认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存在夸大宣传,承诺退一赔三。涉事品牌方在网店销售该款燕窝时,已将“即食燕窝”改为“风味燕窝饮品”。12月10日,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事件中,最早发布视频吐槽辛巴团队直播间所售卖燕窝问题的网友朱琳(化名)遭到网暴一个多月,她称自己的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泄露,凌晨还曾接到骚扰恐吓电话。(12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据悉,11月3日,朱琳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吐槽辛巴团队直播间卖的燕窝。她展示了一罐打开的燕窝,并用勺子舀起说:“这是燕窝吗?这不都是水吗?”此外,她在视频中配字幕称“辛巴团队‘时大漂亮’直播间买的燕窝全是糖水,能给个解释不?”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段“吐槽视频”被广泛转载传播,有网友称自己买了这款燕窝,也有这种情况,也有网友质疑朱琳发布的视频不实,怀疑她自己把燕窝吃了,剩下糖水拍出来,质疑她黑辛巴团队,甚至对其进行辱骂。她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也被泄露了,凌晨一两点还有人打电话骚扰,发短信威胁、恐吓。朱琳原本身体就不太好,买燕窝吃也是希望提高身体免疫力,从未想过要黑谁和谁过不去,但没想到自己竟会因为一条视频遭到如此网络暴力。事发后,她暂停了工作,不敢出门,除了生活工作受影响,身心也都受到了影响。

滥施网络暴力,不仅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也触犯了法律法规。未经他人同意对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传播、公开的行为,在民法上构成对于他人隐私权的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处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包括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方式。针对他人个人隐私编造不实言论、捏造事实、公然侮辱辱骂、进行恐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或将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也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此事引发关注后,辛巴团队曾有两名工作人员上门道歉。朱琳也已打算通过律师进行维权。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也已对此次事件涉及的辛巴团队的公司进行调查,相关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我们相信这起事件会得到依法处置,滥施网络暴力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法律惩处。

网络暴力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清朗网络空间,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职,让法律当秀出肌肉和牙齿,也需要我们每个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客观表达、理性讨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米效国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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