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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广告:把数据隐私的掌控权还给用户

来源:红网 作者:周润哲 编辑:陈乘 2020-12-22 0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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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微信因广告关不掉、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流程繁琐,被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点名批评。12月16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揭露了APP广告“关不掉”“不可选择”等乱象,如微信取消个性化推荐广告竟需要经过11道“关卡”。(12月19日 《每日经济新闻》)

在“腾讯广告个性化管理”页面,“个性化广告推荐技术不会使用用户聊天内容”等字样被加粗标识。这诚然是好事,但我们在微信上存储的信息却远不止聊天内容。那这句话是否意味着其他的信息就可以被“个性化广告推荐技术”随意使用呢?正如上海消保委所言,用户应当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这一提倡所指向的,正是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所强调的问题之一:大数据时代下的隐私保护。

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是,用户隐私无法得到彻底保护,并且用户在隐私泄露面前几乎无能为力。隐私即用户的数据信息,当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时,数据信息就已从由网络服务提供商所铺设的无数路径被多方获取并分析,而用户对此一无所知。当意识到自己的数据信息遭到泄露时,用户并不能精准地获知自己的数据信息泄露到了何种地步、数据信息流向了何方、将对自己的线下生活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唯一能做的仅是对已有的信息进行初步修改或删除,尽管这并不妨碍服务提供商继续获取用户信息——通过数据技术对已有信息进行反向推断并非难事。

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而言,用户数据就相当于珍贵的生产资料。其实保护用户隐私和使用数据信息之间并没有完全无法调和的矛盾,只需将用户信息从数据中剥离开即可。缺少了用户和数据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用户隐私自然难以泄露。但问题在于,数据脱敏即意味更为高昂的处理成本,而对于企业而言,含有用户信息的数据资源无疑更有价值,这将有助于他们投放更加精准的广告,进而带来更多的收益。那么,如果要保护用户隐私,与其诉诸虚无缥缈的隐私技术或是服务提供商们的社会责任感,不如把目光聚焦到用户本身。

显而易见的是,在保护公民隐私这个话题中,用户的主体性地位和所能发挥的作用被大大忽视了。不过这并非是在鼓励用户从此杜绝使用网络服务,那将导致我们在信息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寸步难行。但我们仍要清醒地意识到用户所应当拥有的权利。我们对自身隐私的担忧,往往出于自己无法掌控自身信息的恐慌,是一种对“未知而危险的未来”的担忧。因此,选择权需要从服务提供商返还到用户手中。在使用网络服务时,用户应当有权按主观意愿处理自己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自己数据信息的流向和公开程度、获知某服务提供商所拥有的自己的数据信息、设定服务商所能访问数据的权限等级、拒绝服务商所提供的个性化服务等等。把个人数据隐私的掌控权还给用户,正是用户对个人信息进行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文/周润哲(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周润哲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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