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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密接人员信息,政府工作人员莫当网暴帮凶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化定兴 2021-01-09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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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号“宁蒗新闻”1月8日消息,2021年1月3日,西布河乡工作人员马海某某在处置“新冠疫情流调”的《协查管理函》的过程中,将该函发在微信群中,导致梁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泄露,造成了不良影响。(1月9日 澎湃新闻)

据相关媒体报道,梁某被泄露个人信息后,不断遭受陌生人的攻击、谩骂和嘲讽,给她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犹记得上个月,成都确诊女孩赵某因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而遭受网路暴力,引发了强烈的舆论震动。现如今,为何同样的事件会再度出现?不慎感染新冠病毒无罪,成为密切接触者也无罪,涉事工作人员的作为值得深入挖掘反思。

试问,为何马海某某将《协查管理函》发到微信群中?目的无非就是提醒其他人,或是为了工作便利,或是为了“保护亲友”。表面上反映出涉事工作人员对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的漠视,深层里则暗藏着对密切接触者的歧视。密切接触者不是“过街老鼠”,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和权力喊打喊杀。

涉事工作人员将群众的个人信息带出了可控的管理范围,置于不可控的社交网络中。殊不知经由社交网络推送的敏感信息,会因为传播者的不自觉加工,逐渐转化为伤人利刃。这与我们国家的防疫精神背道而驰。古人尚且知道:“三人成虎事多有,众口铄金君自宽。”工作人员泄露他人个人信息被定性为“玩忽职守”恐怕不为过。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当中,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往往掌握着比一般民众更多信息,难免会产生“公权的傲慢”。看上去散发信息是为了提醒亲戚、帮助朋友等等看上去冠冕堂皇的理由,可实际上却是享受掌握信息所带来的优越感。究其本质,则是“以权谋私”,滥用单位赋予的信息资源。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对马海某某施于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布河乡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先不论处罚轻重是否得当,其效率还算果断。不过更需要关注的是,后续如何弥补权利被侵害的梁某等群众。在疫情焦虑还普遍存在的当下,如何化解因个人信息泄露后给当事人生活、工作、社交所造成的影响。“保护”应紧跟在“处罚”之后。

在法律法规日渐健全的当下,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成为保护群众个人信息的先行者。坚守好纪律,坚守好职责。莫因泄露群众个人信息,沦为“网暴”帮凶,这与人不利,与己也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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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奇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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