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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草包支书”何以被跨市行拘?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2021-01-26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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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严奇

贵阳市的任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因在小区业主群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时,不满社区支书刘某的“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的回应,而骂了刘某是“草包支书”。刘某报警后,她被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派出所民警用手铐铐到了毕节市,并被行拘3日。(1月26日 澎湃新闻网)

一句“草包支书”,换来“跨市行拘3日”,此事一经曝光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对此,当地警方表示,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而任女士则认为,即便她的话构成了侮辱,可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一句“草包”被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并不合适。

其实,先不论警方执法选用规定是否合理,任女士谩骂“草包”是否过分,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公众讨论关注的是,对任女士的处罚是否“公平”。

在一些群众眼里,倘若我们在微信群中与人争执,被骂“草包”往往是是一笑了之。即便因此报警,恐怕派出所也不一定受理。想不到,社区支书被骂,却被动用比平常人更多的执法资源处理,似乎不太公平。古人说:“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因“草包”二字行拘任女士,是否浪费执法资源,值得深思。

社区支书刘某被骂“草包支书”并非完全没有缘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问题没有被解决,群众却因为发泄式的谩骂被行拘。这样的事情被曝光后,群众怎么看?骂人也是群众表达不满的声音,如果所有的骂声都被扼杀,不利于我们的基层组织接受批评改进工作,不利于我们走进群众得到支持。

党员干部有公权有责任,群众的要求更高,受到的批评会更多,自应当保持比平常人更高的“耐受性”。基层组织“玻璃心”不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只要骂声不严重违背事实,不伤及严格尊严,不影响单位或亲朋的正常生活,或许我们当宽宏以对。工作好坏,自在群众眼里、心里。一句骂声既否定不了,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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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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