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国
因社区不开业主大会就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贵州一女子在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从贵阳跨市铐走并行拘3日。26日,毕节市公安局决定依法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目前,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当地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1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
此事这两天引起热议,虽然警方通报称“撤销处罚”,但恐怕只是舆论倒逼的结果,而且,也无法“撤销”已经造成的恶劣影响。
毕节警方在通报中称,“经复议查明:任某在微信群侮辱他人的行为存在,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受案后多次通知任某到派出所配合处理,任某拒绝配合,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遂进行异地传唤。经审查,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也就是说,毕节警方之所以撤销对任某的处罚,主要是因为“传唤程序违法”,但仍然认为任某“侮辱他人”行为存在。此前,毕节市警方在相关回复中称,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可是,将任女士吐槽社区书记“草包”定性为“公然侮辱他人”,恐怕值得商榷。
任女士是在范围很小的微信群吐槽,而且涉事社区书记并不在群内,“公然”并不明显。再则,草包本意是“装着草的袋子”,比喻没有学识本领的人,吐槽社区书记“草包”,倘若这种程度的“侮辱”都要被跨市行拘,那么,凡是对他人“国骂”的,岂不都应该被拘甚至被跨省、跨市行拘?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所在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
任女士质疑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擅自与业主们普遍不满意的物业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作为社区支书的刘某却说“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显然是不负责任的,与上述规定不符。任女士认为社区书记工作不负责任,吐槽她是“草包书记”,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权,是对社区书记不作为的批评。
眼下,虽然涉事警方在舆论倒逼下,已经通报称对任女士“撤销处罚”,但此案已经打击了公民的法治信仰,相关人员必须受到严惩,以捍卫法律的尊严。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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