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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防疫要求被解雇合理合法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化定兴 2021-02-18 2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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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建兵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两起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两起案件中都是员工未做好防疫工作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起是餐饮公司主厨谎报行程;另一起是医院保安“走形式”量体温。上海一中院依法维持两案原判,认定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予支持。(2月18日《工人日报》)

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时,有些人却背道而驰。上海第一中院审结的两起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都是员工未做好防疫工作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第一起案件中,陈翔是某餐饮公司的副主厨,公司自2020年1月24日起放假,但他向公司谎报自己的行程,违反了各级政府、街道以及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严重影响餐厅卫生安全等隐患,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另一起案件中,朱岸系某安保公司的员工,疫情期间,其被安排到驻点医院从事安保任务。但他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其负责的测量体温工作只是“走形式”,一再违纪、屡教不改。这两人不仅逾越了道德的底线,而且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如果公民实际上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政府管制,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翔是某餐饮公司的副主厨,从事餐饮会影响到很多人的健康,他没有如实向单位报告自己的行程,一旦在隐瞒的行程中,与一些病毒感染者接触,感染了病毒,那后果不堪设想。只有如实报告,才能避免一些风险的产生。朱岸作为安保公司的员工,应严格履行职责,试想,他在医院做安保时,把量体温当“走形式”,一旦有新冠肺炎感染者由于没有严格测体温而混了进去,那不仅医院的整个防线就会被冲垮,整个城市民众的工作和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这两人虽然没有如实报告自己的行程,或者没有认真履职到位,但好在没有发生疫情扩散事件。试想,如果造成后果,像他们这种严重违反防疫规定的人,不仅工作丢了,还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对他们两人辞退,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容忍这两人的行为存在,那必然会产生后果。这也提醒更多的人,一定要严格按照防疫规定去做,千万不能隐瞒自己的相关信息,在防疫时,一定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千万不能不把工作职责当一回事。如果做了违反防疫规定的事情,不但害了别人更害了自己。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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