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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再现,维护头顶安全亟须提高法律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黄梦云 编辑:化定兴 2021-03-20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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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西某)因高空抛物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当地警方经过调查,西某选择从18楼直接高空抛物的原因竟是因为懒。据悉,该男子抛下的电饭煲锅盖险些砸到小区内一居民。(3月19日 荔枝新闻)

引起网友愤怒的点在于,西某仅因为懒得下楼而选择高空抛物,即使事先考虑过可能出现砸到人的情况,他仍付诸行动。高空抛物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所造成的损害也是极大的。西某在认识到高空抛物危害的情况下,只因“懒”而枉顾他人性命,从道德层面上说是道德失范,从法律层面上说是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西某的行为来看,其法律意识观念较为淡薄,并未将法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某应该认识到,如果他抛的东西砸中他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砸死他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会判重刑。

西某高空抛物事件并不是个例。此前便有“贵州一男子高层抛下防盗窗”“北京王某某5层阳台扔木板被刑拘”“男子因看断舍离从18楼扔杂物”相继发生。此类事件的当事人有一共同特点:法制意识淡漠。尽管国内各省份都陆续依法处置了高空抛物人员,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但仍有民众“以身试法”。

这说明,我国的法律教育仍有短板,加强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只有使民众深入了解法律规定,认识到违反法律所要承担的后果,才能从源头上减少高空抛物危险行为的发生。单从国家层面出台高空抛物的法律还远远不够,必须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宣传。可以通过互联网,运用新媒体技术,以多元化方式向受众传播法律常识,加强传播力度,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达到居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效果。

总之,头顶上的安全有了法律保障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国民的法制观念,民众自觉遵守法律,人民安全才更有保障,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文/黄梦云(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黄梦云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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