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佛山市广台高速公路42公里200米处天量罚单事件曝光,航拍中显示三分钟内就有27张罚单,将近62万人为该路段的设计以及标志性路线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而买单,试问无辜民众为何要付这冤枉账?
徐世强在《交通事业单位文化》中谈到“交通运输是支撑经济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服务是其本质属性。”在此次事件中,天量罚单到底“服务”了谁?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民众吗?答案显然不是。对路段提示设置得含糊不清,对公众的回答却理直气壮,是什么给了他们这样的底气?难道真的是公众明显违反了交通法则吗?笔者认为是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故意为之,以及监管部门交通局的“缺席”。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很多人都难以抵抗诱惑,拜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巨量罚单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链使得负责人员只顾口袋里的钱,却顾不上口袋上方的良心了。电子警察的确是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帮手,但终究是为人所控制的,为人服务的。出现此类“天价”不合理罚单的问题,究竟是电子警察无情还是负责人员无情,我想这不言而喻。
假设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并监管道路枢纽的建设,落实到每一细微处,而不是只注重“面子工程”,在体制下寻找利益的风口,将交通岔口作为印钞机、收钱袋,如今交通局与民众两相尴尬的局面又怎会出现?事实上,倘若交通局在规划道路、监管交通时,都时刻把为人民服务的准则牢记于心,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有关的惩罚制度,那么这样的闹剧或许就不会发生了。
因此罚款的真实目的需要每个相关人员都明晰,罚款的去向与用途更需要透明化、公开化管理。这样才能填补部分人借国家服务,赚取私人利益的缺口,真正地让交通惠民利国。而监管部门更需清晰自己的定位与使命,不能掉进利益的牢笼之中,更不能因自己的“缺席”使更多的问题罚款,甚至交通事故频频出现。
别让“要想富先修路”成为人们的调侃,别等到媒体曝光一处才整改一处,更多隐形的天价路需要被排查与整治。交通设施的规划设立的一切出发点都应以安全、便捷、以人为本为出发点,负责人员应进行反思而不是让电子警察背锅!
文/罗晓琴 (湖南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罗晓琴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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