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科技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住宅“限高令”并不陌生,去年四月份,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2021年起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为主,算是该《意见》的预告了。高层建筑相较于多层建筑,能够大大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价值和经济利润,也符合中国城镇化迅速发展,人口聚集密度大的现实特点,为什么要频频限高呢?
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3层为低层住宅,4-6为多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上个世纪为适应城市化发展速度,解决大量人口居住问题,各个中大城市开始兴建高层住宅。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面对不断增长的城市住宅需求和有限的城市土地供给的矛盾日益加剧,房子越建越高,据统计,直至2018年,中国在建造200米及以上的建筑上,连续第23年保持着最高产的地位,2018年完成88座,占全球总数的61.5%。我国出现了许多“高层怪圈”现象。高楼大厦似乎成了经济繁荣的“标配”,县城的经济开发也纷纷效仿这一“标配”。
但经济繁荣并不完全与高楼画上等号,土地的有效利用不能成为高楼的单一理由,还需满足以人为本的需求。在德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住宅发展中,高层住宅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高层住宅作为城市公共政策的一部分而产生,它的服务对象是城市中的普通市民,甚至是贫民,时至今日,在西方国家兴建的许多政府的福利住宅大都是高层住宅。在县城还未有足够的实体产业和人力资本来推动城镇化的情况下,建高楼,兴地产,炒房价这样的思路无异于“拔苗助长”,很难满足“以人为本”的需求。
1960-1980年间,西柏林位于城市边缘的高层住宅得到很大发展,但由于缺乏人情和枯燥的城市环境,1968年某一住宅区爆发了市民抗议活动,1980 年之后,高层住宅从此在西柏林受到了冷遇。由此可见,高层住宅区在人性化的居住条件方面是受到质疑的,在居民的心理健康、人际关系建设方面都不如多层和低层住宅。除此之外,高层建筑需要更高的安全配置要求、物业维护费用、住宅价格等,而县城相较于城市并没有对高层住宅的巨大需求,不一定需要那么多高层住宅,多层住宅能规避高层住宅带来的种种问题。盲目追随大城市的风潮,未来极有可能出现没人居住的“鬼楼”,不仅不能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还会造成资源浪费。
边城的楼是吊脚楼,“两岸高山小溪绕镇,黄泥墙乌黑瓦。桃花杏里近水人家,青山碧水美不胜收”;三义的城是邓丽君的小城,“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在文化与情感的纽带中,县城不只是城,楼不只是高楼。县城的小而美,城市的大而全,各具特色,论不上谁应该“吞并了”谁,谁应该变成谁。
总之,“限高令”一定程度上防止的是对县城“拔苗助长”式的发展,造成县城的“异化”,推动县城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但在限制的同时,也应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别“压抑”了县城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文/张惠兰(广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张惠兰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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