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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广告当禁

来源:红网 作者:苑广阔 编辑:张瑜 2021-08-20 16: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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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广阔

商场内、马路边,随处可见电子烟产品的广告,常见硕大的人物头像搭配悠然自得的表情。电子烟可以广告营销吗?电子烟广告内容的边界在哪里?记者注意到,深圳、成都等地已经针对线下电子烟广告出台禁令,但由于将电子烟按照卷烟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仍在征求意见,线下电子烟广告还是比较普遍。(8月19日《成都商报》)

按照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烟草制品不能在各种媒体上打广告,所以不管是在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我们都看不到烟草制品的广告。2019年,国家《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出台后,电子烟产品彻底失去线上销售途径,也无法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于是很多电子烟厂商重点转向线下市场拓展,其最主要的广告形式,就是将极富诱惑力的大幅海报张贴在商家门口,或者是竖立在商场的墙上。

不要小看了这些电子烟的海报型广告,对于年轻人,尤其是青少年,它们仍旧具有十足的吸引力。尤其是海报上的广告文案,不但具有诱惑性,而且还具备很强的欺骗性,什么“对比常抽的香烟对人体伤害减少95%”“可辅助戒烟”“爱家疼老婆惜身体就抽电子烟”等等,让很多年轻人看了都有些招架不住,产生了想试试的念头。而我们现在都知道,电子烟不但一样含有有害物质,而且也一样可以成瘾,所谓用电子烟来戒烟,不过是无稽之谈。

很多网友迷惑不解:既然电子烟具有和传统香烟一样的危害性,为什么传统烟草不能打广告,电子烟就可以?这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确实还没有把电子烟等同于传统的烟草制品,这就导致有关部门在实施市场监管过程中,面临依法无据的问题。而一些电子烟厂商,在线下不断试探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的边界。在国家层面尚未将电子烟和传统烟草画上等号之前,地方上对于电子烟广告的限制,至少可以说是“无法可依”。尽管包括深圳、成都等地已经针对电子烟的线下广告出台了禁令,但是一些电子烟厂商却自恃没有法律规定,也就不太把禁令当回事。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要回归到电子烟究竟是不是烟草这一根本问题上。希望国家从法律与政策的角度,能够早点予以明确。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使没有明确规定电子烟是否属于烟草制品,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保护,同样应该对其销售和广告作出严格限制。《广告法》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由此,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应对电子烟销售采取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苑广阔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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