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安杀猫吊尸示众,怎能保“安”?

来源:红网 作者:卢春花 编辑:陈乘 2021-09-16 19:59:29
时刻新闻
—分享—

青辣椒.jpg

9月13日,湖北省孝感市聚源小区物业向猫主人廖女士公开道歉,并表示涉事保安已经离职,将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此前,小区业主廖女士家养6年的加菲猫因跑出门外遭邻居投诉,被保安当作怀孕野猫暴力驱逐致死,并以“猫有9条命不挂起来怕猫复活”为由将喵咪尸体吊在小区侧门示众。

暴力杀猫后吊尸示众的原因竟是“怕猫复活”?如此迷信荒唐的行为,如此冰冷的处事手段,业主如何能“安”,生命如何能“安”?

杀猫吊尸示众,人的“感性”尚且无法容忍。作为猫主人,廖女士养猫6年,一朝跑出门而惨遇害,甚至猫咪尸体还被吊在门上示众。无论是作为主人的宠物,抑或是朝夕相伴的亲人,以如此残忍的方式遇害,情感上怎能接受?作为示“众”的众人,见识到小区物业的“雷霆手段”,长久留在人心的只余“寒冷”。愤怒而杀猫,迷信而曝尸,对生命缺乏尊重,又怎能住得“安心”?

杀猫吊尸示众,“理性”更需反思。物业应该道歉,但绝不是为了面子而“息事宁人”。物业应该为了没能关注业主利益灵活处理猫咪事件道歉,为没能规范保安队伍道歉。接到一个业主投诉,发现“疑似流浪猫”,物业第一反应不是去业主群询问是否是其他业主所养,不是先将猫咪转移到安全地点等待认领、超过时间无人认领再做驱逐,而是“一劳永逸”地当作野猫打死,而且,野猫就能直接打死吗?事关业主情感关切、利益关注,物业团队如此处理,难称“人性化”;打死之后还因迷信“怕猫复活”将猫吊尸示众,保安队伍有如此之人,难称“规范化”。

物业应该行动,但绝不是仅张贴两张海报而“安抚廖女士情绪”。物业应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队伍,严格把控招聘关、提高物业人员的道德素养与应急处事能力,也应该完善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机制。物业拥有小区的管理权,但这种权利来自于业主,业主将相关管理权利交给物业统一行使并支付报酬,而物业也需要对业主负责。物业行驶的权利应该是有限的,在处理涉及业主利益的问题时,方式和手段是否有度、是否符合民意、是否真切地保护了业主利益,得多考虑,得畅通交流。

杀猫吊尸示众的保安无法为业主的身心“保安”,只有实在地保障了业主的利益、保护了生命的尊严,一处保安才能既保得“安全”,也保得“安心”。

文/卢春花(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卢春花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09/16/1015087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