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6日鳄鱼被放生,到9月24日鳄鱼尸体被打捞上岸,短短八天的时间里,一条鳄鱼生命的终止再一次敲响了我们关于“放生”问题的警钟。私自放生大型凶猛肉食动物,既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更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各类“放生”事件层出不穷,我们在这之中还应该思考些什么?
部分群众的错误放生观念应该被纠正。在佛教思想中,放生可以给人带来功德和福报。不过对于放生的物种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为本地生长的鱼类和鸟类,大型凶猛食肉动物和外来物种并不在名单之上。除此之外,对于放生的地点也有许多讲究,是否符合动物习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而对于不经允许私自放生大型物种甚至外来物种的放生者而言,迎来的不一定是福报,而可能是手铐。
大型物种的流通和买卖市场应该被规范。经调查,此次被放生在京娘湖的鳄鱼是来自山东某养殖场的鳄鱼幼崽。在我国,进行鳄鱼的买卖交易需要双方都具备相关的资格证,还需要经过林业部门的批准。而将鳄鱼作为宠物饲养的买方则必须具备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那么在此次京娘湖鳄鱼事件中的夫妻二人是否具备相关证件呢?又是否经过了林业部门的批准呢?饲养场在这次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这些都打上了问号,也都有待调查。
其实对于鳄鱼买卖市场,湖北卫视曾在2020年8月做过一次卧底调查,发现宠物市场内众多经营宠物鳄鱼的商家都不具备相关资格证。他们在出售时也不会向买方要求出示相关证件,甚至直接告知:“不用证件,偷着养。”此外,今年四月,山东德州一男孩在网络上购买了一条不知名的小鱼,收到包裹时却发现是一条暹罗鳄幼崽。打着不知名小鱼的幌子,实际却做着鳄鱼的买卖。可见,这是一个藏在隐秘角落里的市场,监管的阳光是时候照射进去了。
同时这也给相关部门提了醒:该加强对宠物遗弃的管控了。京娘湖鳄鱼事件究竟是放生还是遗弃?这也需要打上一个问号。这些年屡有“某小区惊现鳄鱼”“惊现黄金蟒”的新闻出现,而这样现象的发生几乎都指向了一个源头:宠物遗弃。而遗弃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宠物体型过大,危险性上升,即使从小养大,冷血动物依旧“六亲不认”;宠物不再“可爱”,泰鳄从最初的几十公分可以长成1.5至4米长,长大后不再“可爱”,只剩“可怕”:此外,体型增大后,饲养成本也将大幅增加。这些动物本身就不适合家庭饲养,但也不该随意丢弃,应当交由林业部门处理。其实不止是冷血动物,宠物猫狗的遗弃也常有发生。我们不能单纯寄希望于宠物主的自律,小小的生命也应该得到呵护。
无论是违规的放生,还是不道德的弃养,都折射出人与动物关系的某种矛盾。但我们心知肚明,处理这类矛盾的主动权从来都在我们人类手中。
文/王毅 (安徽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王毅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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