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睿鸫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涉税金额较大。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9月29日 中国新闻网)
两名带货主播涉嫌偷逃税被立案调查“摊上大事”的消息,吸引了公众的眼球,很快冲上微博热搜。应当说,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对带货主播行业的税收检查,是规定性动作。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
这项制度安排仅仅10天后,9月28日,税务总局就公开曝光了两名带货主播偷逃税的案例,表明“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一试就灵”,反映出税务部门的监管效率高,查处力度大,也反衬出文娱领域尤其是直播带货行业偷逃税情况不容乐观。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达到123.4万人。随着带货主播行业的风生水起,主播纳税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由于带货主播收入来源复杂,包括坑位费、带货佣金、用户打赏等,给偷逃税留下不少“后门”。
对于有“娘家”直播平台的带货主播而言,这些平台,若让带货主播如实缴纳个税,会导致其跳槽,进而也会损失掉数量可观的抽成;大多数主播,并非网络直播平台的雇员,有的签约经纪公司,有的以个人名义“单飞”,进行直播。这些种情况的存在,造成“直播平台无监管动力,纳税主体情形繁杂,税务监管漏洞多”,无疑给带货主播“装聋作哑”的机会。
从这两名主播偷逃税案件所透露的细节来分析,非法转换收入形式,虚假申报,且数额较大,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一旦查实偷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在国家已开始对带货主播行业出重拳,进行税收监管。5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其中便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直播营销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当然,要想真正堵死带货主播偷逃税的“后门”,除了严格既有制度安排外,各级税务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存在税收疑点,进行排查,对存在各种征管“管涌”,及时封堵;与此同时,要督促带货主播与企业,建账建制,通过查账征收方式进行申报纳税;此外,强化基层税务征收人员的内部监管力度,防范税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从而保障国家税款颗粒归仓。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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