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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流”套餐名不符实,警惕商家的“话术陷阱”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2021-11-16 1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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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睿鸫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11月15日《人民日报》)

所谓“话术陷阱”,是指商家或营销机构为诱导消费创造更多消费的需求,精心“编织”一套消费主义话语体系,让顾客不觉不知地深陷其中,不由自主地按下“立即购买”按钮。

以人民日报记者调查的通信套餐“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宣传中声称“免流量”,这难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若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商家或营销机构在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醒消费者,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否则,涉嫌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

电信企业凭借“话术陷阱”,进行虚假宣传,能来带来可观的营业收入。但企业要想长远发展,是通过拼产品拼服务拼质量,一点一点打造出来的。而“话术陷阱”打造出的所谓“免流量”,是“一锤子买卖”的功利短视行为,如此骗人营销手法,很快会被人们识破,注定不会走远。

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有充分的法律条款依据来惩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若违反的话,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相应条款,则会被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名不符实的“免流”套餐,只凭媒体曝光,进行公开揭露的“软约束”还远远不够。职能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介入,将记者的调查情况等作为执法线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不能总是让消费者“困在通信套餐‘话术陷阱’里”。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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