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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丑化照片再起,要维护好每位公民的“脸面”

来源:红网 作者:裴佳艺 编辑:刘昱 2021-12-07 2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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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广东高小姐的照片被网友盗用,并配上了“校花泛滥”等侮辱性文字。目前涉事账号已被平台封禁,但类似视频还在其他平台流传,给当事人造成了不良影响。(12月6日 澎湃新闻)

随着社交网络平台的发展,“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的事件多有发生。从杭州女子取快递遭偷拍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到女子与外公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这些博人眼球的恶搞图片正危害着当事人的肖像权及名誉权。

此外,“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维权困境在网络空间中也不断地放大。互联网空前发达,信息传播的速度也十分迅速,相较于传统的传播方式,网络谣言打破了地域“围栏”,而这种病毒般的蔓延方式也加大了受害人维权的难度,使其应接不暇。

此类事件频繁发生更反映了公众对于肖像权法律认识的淡薄。在这个“表情包”泛滥的时代,很多人将别人的照片丑化后,当成“幽默搞笑”散布在网上,认为自己只是在“恶作剧”,并不构成法律侵害。但实际上,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已经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这一要素,并将肖像权纳入人格权篇独立成章,扩大了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加强了对每个人“脸面”等外部形象的保护力度。这也意味着每一个公民在法律面前要做到谨言慎行,不能肆意妄为。

同时平台作为传播媒介,也应维护好公民的肖像权。在平台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声明后,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下架相关的侵权视频。而在平台检测到其他网络用户利用自家媒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后,也需要积极采取必要措施,不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肖像权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它存在于明星大腕、网络红人、体育明星身上,更存在于每一位普通百姓身上。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积极维权,才能让我们的“面子”得到应有的尊重。

文/裴佳艺 (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裴佳艺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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