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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不能“一次颁发终身悬挂”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22-01-05 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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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元鹏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该省22家单位在“2021年全国级、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回头看’”活动中,因考评结果“不合格”被取消相关荣誉资格。(1月5日 《工人日报》)

22家被撤销荣誉,这样的结果对于这些单位来说显然是“没有面子”的,但是只有这样的“没有面子”成为常态,才能促进“为了面子”而敬畏荣誉称号的风气。荣誉称号就应该实施“动态管理”,一直符合标准就一直悬挂下去,什么时候不符合标准就什么时候撤销。荣誉称号就不该是一劳永逸的,就不该是“一次颁发终身悬挂”的。

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很多系统、行业、部门都会用颁发称号的方式,奖励先机激励后进,如被大家广为关注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绿色生态农产品基地”等等。

拿“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来说,在获得这一荣誉的时候,这些单位是符合标准的,是消费者真正“信得过”的。可是,也可能因为此后的经营出现问题,而变成了消费者“信不过”的单位,那就应该进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了,就取消荣誉称号;再拿“绿色农产品基地”来说,也是一样的。农产品是不是绿色的,是不是生态的,其可能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很可能出现“不符合绿色”“不符合生态”的标准,而一些此类基地,在“不符合标准”的时候,依然用“绿色的标签”“生态的标签”吸引消费者显然是不合适的。前几年,广西有关部门就一次性取消了一批不符合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牌子。这样的管理是理智的、科学的,符合大众的诉求和市场的公平。

对于实施荣誉管理办法的系统和部门来说,需要多开展荣誉回头看活动,对不合适的坚决摘牌,更好维护荣誉评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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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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