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敏飞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1月6日 新华社)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根据一般人的理解与认知,类似于“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书”之类的东西,都是各相关部门开具的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书。对一般人来说,对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讳莫如深”的。但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东西居然还可以“代办”,在网络上就可以买到。如此“儿戏”的事情,居然真切地发生着,给人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更加可怕的是,这在买卖市场还不是个案,而给人一种已形成完整黑色产业链的感觉。
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无法理解“死亡证明”“病危通知书”被“代办”之后能用来干什么,但对非法之徒、投机取巧之徒而言,这些东西大有用处、大有可为。根据相关报道显示,伪造证明“用途广泛”:可以拿着“病危通知书”去网上“骗点筹款”,一般的平台根本无法识别;可以骗取继承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这般现实,除了要佩服这些人的脑洞之外,也只能说:富贵险中求。但很显然的是,这些做法都是不合适的,也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这意味着,在“死亡证明”买卖市场里面,无论是买者、卖者,还是各相关平台,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违法之举堂而皇之地出现,且形成黑色产业链,这必须进行精准打击。因为,这不仅破坏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行为,还给社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所以必须彻底铲除。通过报道我们可以知道,这些伪造的证明若是用于银行或公安系统,则有“很大风险”,这也给整治带来现实的启示。那就是,对于这样的事情就该动真碰硬,只要动真格,虚假的东西就是藏不住的。而要对伪造证明动真格的话,买卖平台责无旁贷,因为买卖这些文书本身就是违法之举,所以平台只需一刀切地禁止即可,就可从源头上切断买卖市场。对监管部门来说,则需加强监管,若是平台无法做到“守土有责”,那就对相关平台进行处罚,倒逼平台积极作为。
买卖“死亡证明”之类的文书,其违法性质是基本确定的,那就应该依法进行严打,让“死亡证明”之类的生意彻底“死亡”。唯此,才是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环境与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龙敏飞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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