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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商标被抢注:市场和赛场都没有捷径可走

来源:红网 作者:黄攀宇 编辑:张瑜 2022-02-11 1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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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攀宇(黑龙江大学)

谷爱凌彻底火了。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谷爱凌”早在2019年6月就被人注册了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皮革皮具、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灯具空调等。(2月10日 每日经济新闻)

商标注册本是为了鼓励品牌创造,激发市场活力,但到最后,却成了一些企业家炒作赚钱的工具。我国商标法的原则是:注册在先。也就是谁先注册,就保护谁的商标和品牌。这样做本是为了激发企业创作力和维护品牌活力,但是最后却成为某些企业和个人蹭热度,蹭流量,囤积倒卖的赚钱手段。他们利用奥运冠军拥有广泛知名度和众多网民崇拜敬仰,恶意抢注。抢注的企业一旦与谷爱凌产生关联,就会迷惑广大不知情群众,于浑水摸鱼中移花接木,用冠军之名为企业背书,是典型的消费别人,为己牟利。

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明文保护我国公民的姓名权不被恶意抢注。从行业规定来说,去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将“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列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的七类情形之一。有些企业任为了利益机关算尽、碰瓷儿擦边儿,抱着“炒热点”“搭便车”“傍名牌”的心理投机取巧,最后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奥运冠军的名字被抢注商标的事件已经不是首次发生,商标审核部门应该加强审核,切实保护奥运冠军的合法权益。早在去年东京奥会期间,我国奥运冠军金红婵、杨倩、陈梦等人的姓名就已经被申请注册商标了。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有损奥运健儿的形象,也会给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商标审核部门应该提高对于商标注册的准入门槛,对于恶意抢注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各个部门要联合联动起来,严厉打击恶意注册行为,还奥运冠军一个名声。

经营企业也好,体育比赛也罢,都没有捷径可走。冬奥健儿谷爱凌的满分表现,是十几年如一日的艰苦训练的结果,金牌实至名归;同样,在商界也有不少多年磨一剑、靠品质和诚信立足的企业,而这些企业是不屑于搞恶意抢注这种把戏的,因为他们明白:真正的强者一定要靠自己,要赢得他人尊重,必先尊重他人。借用别人的响亮名号,不如叫响自己的名字。

指导教师:张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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