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予
“我不该作出让村干部私分厕改补助的决定并参与私分,大家一定要以我为鉴,千万不要有私心、起贪念……”在前不久召开的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村居干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钱家湾村原党委书记何某就自己提议安排制作“阴阳表”,私分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补助作出深刻检讨。(2月18日 人民网)
理想丰满,但现实往往“骨干”。如文中所列举事例,本应该用于村民无害化厕所改造补助费用,却被村干部以“阴阳表”的形式,一份显示按每户50元的标准全额发放给12名社长;另一份,则按每户20元的标准,交12名社长本人签字领取。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每户30元的厕改补助“差额”最终落入个人腰包。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形象,也让党的惠农政策成了“空中楼阁”。从这个角度看,让涉农资金和监督“同频”,把惩治和预防惠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可谓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日臻完善,各种专项资金进入农村和农业领域。但由于监管没有及时跟进,一些基层干部钻了手中的权力及信息不对称的空子,克扣、截留本用于扶贫、救灾的专项资金,或雁过拔毛、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违规操作,致使惠农资金“跑冒滴漏”。甚者更有大言不惭者说出“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在让观者苦笑无语同时,不免纳闷,作为基层干部,本应成为农民的“带头人”,缘何却成了农民身上的“寄生虫”?
可见,得加强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简单来说,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保证涉农资金安全运行的核心。不可否认,现实中在建设性资金和涉农建设项目下达后,个别基层干部变“红了眼”,打起了心里的“小九九”,利用手中掌握的“财权”,变公款为私款,监守自盗。为此完善相关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或许就能减少“牛栏关猫”的尴尬。
再者,要抓公开公示到位,规范涉农资金运行。把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就便于广大群众知情和监督,让“透明账”进一步变成“明白账”。在避免案发“潜伏期”的同时,更能让执行者“摸着石头过河”,清楚哪些是最需要的项目?哪些是最致贫的因素?哪些是最影响当地发展的瓶颈问题?做到胸有成竹。有效规避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呈现出的随意性、盲目性,同时减少干部产生违纪违法行为心思。保证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能实时得到动态监管,将扶贫资金送到最需要的人手里,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最后,强化监督检查,促使扶贫资金安全到位。再强有力的制度,如果监督检查不到位,同样是“干打雷不下雨”。无论是文中列举事例,还是近年来查处的涉农资金的职务犯罪来看,导致案件频发的因素是有多方面。既有制度方面原因,也有机制方面原因;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原因。归根结底,都是监督检查层层抓落实不到位所致。只有强化审计职能,实行全程监管,监督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监管,通过完善“公示”制度,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在打防结合中使涉农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红网
作者:鱼予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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