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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面单”不应是可选项,快递企业别把义务变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黄皓阳 编辑:张瑜 2022-03-04 22: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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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皓阳(广西大学)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早在2017年有部分快递企业和快递平台曾尝试推出“隐私面单”,但由于实际上和技术上存在障碍,多年过去,用户信息“裸奔”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隐私面单”并未得到广泛推广。取而代之的是用户需要自行打开“隐私面单”选项后,才可隐去个人信息。在采访中,多位市民根本没有听说过此类服务。(3月4日《武汉晚报》)

自行打开“隐私面单”服务之后,才能享受相应服务,快递企业看似给了用户自行决定的权利,实则是将面单隐私化处理的义务责任转嫁给用户,造成信息安全漏洞。

“隐私面单”不应是可选项,快递企业别把义务变服务。现行《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也提到,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

近年来,媒体曾曝出不法分子收集大量快递面单后批量出售、获取个人快递信息进行倒卖等案件,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声与日俱增,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此大背景下,快递行业应以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提高服务用户质量为行业发展风向标,而不是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唯一导向,把需要做的、应该做的义务责任变相抛给用户,让用户承担信息泄露的风险。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诚然,“隐私面单”的普及和推广,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各快递企业的网络系统未与驿站的系统对接,信息沟通不及时,影响派件效率,现有相关技术革新困难……但是,让用户信息免于“裸奔”,始终是企业的责任所在,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发力,迎难而上、破解困难,在市场中立起自己的品牌,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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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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