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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得文身,不仅合理而且合情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津锐 编辑:陈乘 2022-06-07 1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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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津锐(郑州大学) 指导老师:魏猛

6月6日,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6月6日 新华网)

文身文化又称刺青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可谓是源远流长。从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到《水浒传》中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一身彩绣,文身作为一种奇特的艺术形式,长久以来在中国历史中存在。然而,作为一种“疼痛的美丽”,虽然文身在我国的认可程度在慢慢提高,但更多情况下,文身仍然作为一种较为负面的标识出现。

考量一个艺术是否适合所有人,笔者认为理所应当考量它的社会影响。在相当多的影视作品中,文身作为一种社会群体的象征符号,如黑社会帮派、性工作者,这也使得它与许多不好的现象有了联系,如暴力、犯罪、放荡不羁、肆意妄为等。未成年人在没有足够的引导和限制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图一时新奇好玩,而给自己的身体留下一生的印记,不仅影响到身体,同时可能会因为文身而在日常生活中造成不便。

同时,从理性角度来看,文身本身就是一件有风险的行为。在处理不当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皮肤感染。特别是对于身心尚未发育完全的未成年人而言,在个人可负担费用有限的情况下,他们为了文身更有可能找到一些价格低廉但是消毒工作并不充分的文身店铺中,使得健康风险更加直观。

所以,出台规定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在笔者看来于情于理都十分合适。对于尚未具有完全行事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社会出台这样的政策,更多的是一种保护。倘若真的喜欢刺青文化的个性与其背后的魅力,那么等到自己有了足够的认识和能力之后,再去追求也为时不晚。

来源:红网

作者:周津锐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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