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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文眉 360,结果花了近2万,忒冤!

来源:红网 作者:游德福 编辑:钟星月 2022-08-03 17:54:1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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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

8月2日,赵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求助称,7月31日,自己与朋友刘女士两人前往长沙市雨花区芈匠美容工作室做文眉项目,“微信上面预约文眉是360元/人,但是在做的时候工作人员就不断诱导我们做其他项目,也没有告知价格。”赵女士说,事后,两人一个花费了9000元,一个花费了1.9万元,共付款2.8万元。(8月3日 《潇湘晨报》)

这是一则令人惊讶的新闻事件,看了之后让人内心五味杂陈。在以往的认知里,听到过在某些机构中途增加项目并加钱的,后来和谐处置好了。但像“说好文眉360元,结果花了近2万”的还是罕以听闻的。这家美容工作室是怎样让顾客的花费从360翻了50多倍的呢?用该店店长的话来说,就是:“消费这个东西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推广的低价活动实为引流,“现场我们肯定是要推销项目的,但是在推销的时候我们都说了价格了。”

原来,这家美容工作室的经营者深谙“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之道,一开头是用低价来“引流”,大发宣传广告,使得有这方面需求的人觉得“美容项目适合我,收费又不贵”而开心前往。谁料,顾客“一进店,店员就让我们躺在床上做项目,中间一直诱导我们加项目。”在文眉过程中,工作人员又以“皮肤有很多油脂、肤质差”“做个眼线,眼睛会更好看”等理由向顾客推销项目。“有的项目没问我,就直接在我脸上做了,我没办法才继续下去,做到一半的时候才和说价格。”真是步步逼近,令人就范。

在该美容工作室,记者未发现公开的价格栏,记者咨询该店店长,该店店长取出一份价格表,但在该价格表上,记者未发现求助人所消费的项目及价格。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薇表示,涉事美容机构若涉及强买强卖、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则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知情权。若未经消费者允许,美容机构直接使用产品,消费者可以在事后主张退费,或者主张合同无效。美容机构若有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可主张赔偿。

“晓就晓得你蛮刁,就不晓得你会提人家的袱包。”这句农村老俗话,十分形象的描绘出了不法商人的拙劣嘴脸。要知道,鸟过有风、蛇过留痕啊。你虚晃一招“低价引流”,引人进店,然后暗度陈仓、先斩后奏,便达到了“说好文眉360元,结果花了近2万”的目的,这招数是不是有点儿“太损”了呢。

说好文眉360元,结果花了近2万,忒冤!要想在生活中不“蒙冤”,在个人层面就是要擦亮一双慧眼、在商界风云中明察秋毫,对一些引诱性质的诱惑力大的东西,要冷静地进行理性思考,理智规避不利因素。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加大对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抵达“保无辜者不蒙冤,罚有罪者当其罪”的理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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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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