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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喝止家暴的最好“戒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昱 2022-08-07 19: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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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贵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当天上午,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就为78岁的李某勤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湖北首份适用最高法新规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乃社会细胞,家庭暴力则是影响家庭安定、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长期以来,在不少国人观念中,“清官难断家务事”“每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棒打出孝子”等非理性认知根深蒂固,家暴被认为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的家事,别人不好管。在治理层面,应对家暴原先只是纳入道德范畴,以柔性调解和说服教育为主。后随家暴行为升级,治理方略也由柔性道德规范上升为刚性法律规范。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就体现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暴的鲜明态度,并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最高法新规施行,对该类案件审理进一步统一了适用标准,明晰了裁判规则。可以说,这些针对家暴的制度设计既有备而来,又剑有所指。

回到本案,今年3月以来,李某勤儿子与儿媳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两夫妻一吵架,儿媳陈某就骂公婆教子不严,甚至还曾与婆婆发生肢体冲突,致婆婆膝盖受伤。7月中旬,陈某与丈夫吵架后,再次大肆辱骂公公婆婆,居委会工作人员劝解无效,最后由民警将其带离。此外,陈某对两位老人还实施过堵路骚扰、半夜电话骂人等行为。三番五次后,老两口在家听到敲门声都惊恐不安,以至于有了心理阴影的二老四处咨询求助。综上不难看出,一方面,相关当事人行为已然符合家暴构成要件;再一方面,一般调解劝导对家暴已无济于事,须待法律强制力强势出手。

本次最高法新规,将共同生活的公公、婆婆也纳入保护范围,同时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据此,对遭受家暴的两位老人而言,新规可谓“及时雨”,为他们申请法律强制保护提供了现实可能和法条依据。

法律惩戒目的不在于惩戒,而在于警示教育,具体到家暴行为,就是要让家暴者长不能家暴的记性。本案中,法院依据申请人申请,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被申请人进行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告知其实施家暴行为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将保护令送达当地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由相关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执行。在我眼中,这相当于为阻遏家暴上了法条惩戒和日常监管“双保险”。作如是观,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喝止家暴的最好“戒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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