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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避过罚不当,呵护好小微市场主体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2022-08-28 2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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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近日,一对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一事,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据了解,陕西榆林一菜商卖5斤芹菜收入20元,因检验不合格被罚6.6万元。由于处罚过当,当地被国务院督查组督查。(8月28日 央视新闻)

舆论之所以一片哗然,并引发空前关注,一则,涉案案值与罚款之间相比,高达3300倍。二则,被罚款的对象是一对普通的菜商夫妇,属于偏弱势的个体户,蔬菜粮油原本生意就不大,面对巨额处罚,商户委屈说到:“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六万几”。难怪乎,国务院督查组直言到,执法不能只讲力度,也要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若从现行食品安全法来审视,其中,规定对于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也并非无法可依。而再看行政处罚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显然,执法部门面对“芹菜案件”时,不应死搬硬套法律条文,机械地进行执法,而是要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本着慎罚、少罚的原则,力避过罚不当。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这意味着,这对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一事,并非是“过罚不当”的个例,而是当地较为普遍性的执法现象,暴露出当地执法部门只管罚款力度,不顾法理情理的融合,不考虑小微市场主体的生存艰辛。

今年以来,在国内疫情与国际环境双重夹击下,市场主体普遍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的甚至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为此,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

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的初衷,旨在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经济负担,从而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济恢复发展的源动力。颇具欣慰的是,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出台“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并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事实证明,坚持少罚慎罚,力避过罚不当,不仅能体现执法的人性化,让法律充满公平与正义,更能呵护小微市场主体,使其茁壮成长,从而让市场经济更具活力。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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